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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有为委员:“农民工”的户籍问题应依法逐步解决
中国网 | 时间:2005 年03 月07 日 | 文章来源:中国网

“农民工”是农村人口还是城镇人口,却成了一道大难题。说他们是城镇人口,他们没有城市(镇)户籍,说他们是农村人口,他们工作生活不在农村而在城市。造成了人口与户籍严重分离的局面。

“农民工”是以在城市(镇)做工收入,养家糊口。他们工作在城市(镇),创造财富在城市(镇)。可是,城市计算人均GDP把他们剔除在外,他们的劳动条件很难得到公平的合法的对待,他们的社会保障权益得不到公平体现,他们在城里的子女教育亦受到歧视,在城里他们干的是最脏、最苦、最累的活,他们居住的条件是城里最差的。他们在城市(镇)中更享受不到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这种局面的形成是在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劳动力市场开放后,与户籍制度改革滞后产生的不协调及其矛盾。这一矛盾要采取对策,逐步化解。但绝不是说,凡是到城里做工的农民,都要落城市户口,而是要制订方针政策,设计“农民工”落户城市(镇)成为户籍人口的门槛,门槛的高低可由不同城市的主客观条件而定。为将来统一城市与农村的户籍政策创造条件,待条件成熟时以立法形式把新体制下的户籍政策加以定型化。(厉有为委员 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

中国网200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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