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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取消农业税 农村综合改革大幕拉开
中国网 | 时间:2005 年03 月11 日 | 文章来源: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讲到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时提到今年的5项具体措施:

——在全国大范围、大幅度减免农业税。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免征农业税。

——全部免征牧业税。

——因减免农(牧)业税而减少的财政收入,主要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转移支付予以补助。中央财政为此新增支出140亿元,用于这方面的支出总额将达到664亿元。

——中央安排150亿元,增加对产粮大县和财政困难县乡的转移支付。

——推进相关改革。重点放在搞好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各项改革上。

2004年对于中国9亿农民来说,是非同寻常的一年。在被农民通俗地概括为“政策好”、“天帮忙”等因素的作用之下,中国农业取得了令人欣喜的发展:全年粮食总产量9389亿斤,粮食总产的增量单位面积产量创历史最高水平。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了2936元,比上年增加了314元,增幅达6.8%,创下1997年以来的最好水平。

在中央各项支农政策中,减免农业税无疑是最受人瞩目的,截止到2005年2月底,全国已有26个省区市决定免征农业税;而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郑重宣布,明年全国所有省区市都将取消农业税,“原定5年取消农业税的目标,3年就可以实现!”

中国农业在2004年一举走出持续多年的低迷,当然绝非仅仅因为取消了一项农业税。但是,这项将“彻底改变两千多年来农民缴纳‘皇粮国税’历史”的改革举措,为发展农村经济搭建了一个稳定的平台。更具深远意义的是,它走出了中国农村综合改革的第一步,它给中国农村经济、社会结构所带来的深刻变革也绝非能用数字可以说明;我们终将站在历史的角度为今天决策者的睿智和勇气而感叹。

进入“无税时代” 农业发展将提速

“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2000年,时任湖北监利县棋盘乡党委书记的李昌平写信向当时的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反映情况的一句话,成了当时揭示三农问题的“名句”。

20世纪90年代中期及其之后,基层政府向农民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时有发生,农民负担日益沉重。

这一情况得到中共中央的高度重视,2000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率先在安徽全省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把多种名目的农村税费归并为“农业税及其附加”。其中农业税属于地方税,与工商税一起,维持乡镇机构运转。而农业税附加用于维持村级组织运转。

2002年3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决定2002年扩大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省,试点扩大到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该“通知”首次提出“三个确保”:“确保农民负担得到明显减轻、不反弹,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正常需要,是衡量农村税费改革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志。”

2004年1月1日,中共中央发布“一号文件”,提出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今年农业税税率总体上降低一个百分点,同时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

2004年3月5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宣布:“从今年起,中国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平均每年降低一个百分点以上,五年内取消农业税。”

2004年,减免农业税、农业特产税294亿元,对农民的粮食直补达到120亿元。“2004年中央财政支农力度之大是多年来不曾有过的”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主任韩俊指出。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认为:“粮食产量止跌回升、农民收入明显加快,应该说是去年国民经济中最引人注目的亮点。”

农民增收 历史性课题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主任韩俊指出,尽管中国农业取得了令人欣喜的发展,农业增收比重超过了非农业,“但从总体上来看,财政政策对农民增收的贡献比不上粮食涨价和外出打工”。

参加政协会议的委员们也没有盲目乐观,在讨论中,委员们把讨论的热点放在了如何落实中央政策以及怎样拓宽农民增收的出路上。

“农民增收,无非来自两部分,多收和少支,在减免农业税之后,应该在多收上多做工作”, 全国政协委员、农业问题专家林毅夫对中国网记者说。

全国政协委员蔡玲、王少阶在对湖北省20个粮食调查县(市、区)182个调查户在2004年的增收情况进行调查后,认为2005年农民增收将面临以下六大问题:“农业生产主要是家庭作业,耕作水平低,特别是进入入世后过渡期,农产品市场开放度会进一步提高,而我国农业竞争力不强;农田水利基本设施落后,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逐年下降;农产品流通不畅,加工转化率低;农资市场仍不规范,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农民支出;农业生产服务水平较低,农业科技知识普及率还比较低、信息传播渠道还不够畅,通农业增效乏力;青壮年农民都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素质下降。”

林毅夫则认为,“对于农民,最重要的是劳动力,要多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并为此创造积极条件”。

农村综合改革的起点

在农村税费改革持续深入、农民负担不断减轻的同时,农村长期存在的一些矛盾也开始显现出来,其中比较引人注意的是乡村债务危机。

“我在农村见过的时间最久的欠条是1958年的”,全国政协委员、河北农业大学教授许皞对中国网记者说。“如河北省涿鹿县,全县乡村两级债务达2.1亿元,债权1.7亿元。债务大于债权0.4亿元。其中乡镇债务0.67亿元,村级债务1.43亿元。这样的债务对于一个年财政收入1亿元的县来说,可以说是一个巨大的数字。据了解,全国各市县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这一问题,有些市县更为严重。”

“有的是为应付上级验收,脱离当地实际,超前办福利事业。近年来,乡村两级较大规模地举办了普九、乡镇医院和村办卫生室等公益事业达标活动,大量资金的投入,绝大部分是靠举债解决的。有的是盲目上项目、办企业,造成欠款负债。也有因为农户欠款逐年增加,造成集体债务居高不下的。” 许皞说。

政协委员李雅芳就乡、村两级不良债务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她认为乡、村两级不良债务形成的具体原因虽然不尽相同,但有许多共同特点:“第一,负债面广,公共债务多由个人所借。第二, 债务数额大,逾期债务多。第三, 借贷方式不规范,资金占用费高。第四, 债务用途多种多样。还有债务总数不清,旧账上面加新帐等普遍问题。”

“这些问题并非为税费改革所致,”一位专家对记者表示:“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后,县乡财权减少。但事权并未减少,减免农业税,也就铲除了‘搭车’收费的平台,上级的转移支付并不能弥补所有缺口。县乡财政紧张,机构臃肿等问题就加速暴露出来。”他同时指出,取消农业税为转换基层政府职能、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深化农村改革创造了条件。

“正如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所讲:‘农村税费改革是农村经济社会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实现这一目标只是农村税费改革迈出的第一步,巩固成果还要付出更大的努力,走更长的路。’”

中国网 2005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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