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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晓浪委员:“为民办教师解除后顾之忧”
中国网 | 时间:2005 年03 月13 日 | 文章来源:

“我最害怕老师‘跑’掉了。留不住老师,学校就没法办了。”全国政协委员黄晓浪无奈地对记者说,民办教育促进法已经明确,民办学校的教师和公办学校的教师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但是在基层的具体操作中,民办学校教师的合法权益往往得不到保障。

黄晓浪说,公办学校的教师有编制,人事关系在教育局;民办学校教师无编制,人事关系在口袋里。如果一个公办教师到民办学校工作,就必须从此放弃在公办学校工作的资格,以后就不可能再回公办学校了。进入民办学校的公办教师,其原来在公办学校工作的时间就不能再计入他以后的社会保险。就养老保险而言,他过去在公办学校工作十年、二十年都算白干了。

“这种情况为民办学校师资队伍的建设带来了很大困难:好的老师要么进不来,来了也不安心,最后还是留不住。”黄晓浪坦言。

黄晓浪在德国学习了10年教育,1996年回国,在江西南昌投资办了一所小学至高中的民办学校。提起学校的老师,黄晓浪赞不绝口:“他们很敬业、很努力,晚上十一二点,教师办公室还是灯火通明。在9年的实验过程中,我们学校已经搞出一套既具理论性又具操作性、相当系统完整的素质教育模式,取得了较好的教育效果。”“我期待有关部门尽快研究和解决民办学校教师的权益保护问题。”黄晓浪说:“应当打破两大教师阵营的壁垒,建立统一的人事制度和社会保障系统,为两种学校的教师能够正常合理、无障碍地流动创造条件。”(吕诺、顾瑞珍、茆雷磊 )

新华网 200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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