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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光复委员: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 构建和谐社会
中国网 | 时间:2005 年03 月14 日 | 文章来源:

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向全党明确提出要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和谐社会成了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主格调。和谐社会既有质的要求,也有量的规范。在数量匹配上,社会中的各个部分、各种要素有一个常态分布、相互协调的状态,这种常态分布即牛顿座钟型(也有称U “橄榄型”的)。经典物理学创始人牛顿认为万事万物都有数量匹配关系,即大部分事物处中间状态,两端是少数,其函数线如同座钟一样。凡属于这种匹配关系的事物就比较和谐。在社会经济地位的匹配关系上,富豪与权贵、穷人与弱者都是少数,中产阶层或中产阶级占据主流,那么这个社会就会变得稳定、理性、有序、务实。

在美国,人均年收入从3万美元到100万美元的群体都包括在中产阶级的社会阶层之中,中产阶级人数占全社会人口的90%,而且中产阶级不仅是收入概念,更成为文化概念,对于社会稳定与发展有着强烈共识。日本战后经济迅速发展,中间阶层不断扩大(据民意测验,90%的日本人自认为属于“中产阶级”,成为自民党保守政治及对国家有效领导的最重要的支持力量,支撑着日本经济的长期繁荣和社会的长期稳定。相比之下,一些发展中国家虽然经济增长很快,但社会两极分化,中产阶级发育缓慢,结果社会动荡不安,甚至现代化进程一朝夭折。“拉美模式”就是如此,巴西、阿根廷虽然人均GDP都达到过七八千美元,一个金融危机就倒退回了原点,并陷于长期衰退。伊朗也曾有过巴列维国王推动下的人类历史上最快速的现代化,到20世纪 70年代人均GDP已达到1万美元。但因为社会结构落后,中产阶级阙如,结果被社会民众不满的洪水淹没。 菲律宾的中产阶级不但得不到很好发育,基本利益还不断遭到侵犯,被迫走上了与政府对抗的道路。

近年来,国家统计局等权威机构以及国际社会不约而同地对中国社会收入分配差距拉响警报。这是因为繁荣并不足以保障社会稳定,财富鸿沟却可以让整个社会断裂。对于收入增幅的差距,如果缺乏有效对策,差距还将逐年扩大,中国社会危机的可能性就将进一步累积,因此,在部分人富裕起来后,收入差距不能再有恃无恐地扩大,是到了让更多人富裕起来的时候了,关键就是“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稳定是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同样是迫切的政治任务。从近期来看,它有固本培元,缓和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的作用,从长远来看,可以为中国社会的长治久安和现代化 、提供适宜的社会结构。

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 体现了通过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渐进过程。同时说明了培育合理的现代社会结构将是党和政府今后核心的经济社会政策之一。实现上述的预期目标,总体发展思路是,要坚持在发展中解决问题,即要在经济总量不断做大的前期下,整体收入不断提高的基础上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要处理好“高、中、低” 收入者的关系,就是要保护高收入阶层,扩大中等收入阶层,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其最基本的办法是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总量。具体来说,建议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构建和谐社会的运行机制,有效化解内部矛盾

和谐社会的机制包括以下的内容:1.顺畅的社会流动机制。社会流动,指个人或群体从一种社会集团移向社会经济地位不同的另一种社会集团,或从社会集团内部一个层次移到另一个层次的现象。它可以打破社会阶层之间的壁垒,使各个社交阶层的人员处于不断的更新变换之中,缓和社会地位差别造成的冲突,释放由社会不公平的能量形成的社会张力。 2.合理的利益协调机制。利益协调,就是要很好地处理各个不同阶层、各个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关系,当前特别是不能以牺牲弱势群体的利益来维护强势群体的利益,使社会财富向少数人一方聚集。3.安全的社会保障机制。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等,为困难群众编织一个可靠的社会安全网,这可以减轻、化解集团间的利益冲突,化解大量的微观层面的利益摩擦,减少涉及利益冲突的矛盾。 4.有效的矛盾疏导机制。尽管当前的社会矛盾大多是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但当自发的、零散的、轻微的利益的矛盾不能得到及时解决时,会可能转化成自觉的、有组织的、严重的群体性对抗,会使矛盾摩擦上升为更加激烈的冲突。政府必须健全矛盾疏导的工作机制,维护社会稳定。

(二)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改善城乡二元结构

城乡二元结构是我国社会结构中最典型、也是最突出的问题。农民在城市中不存在与市民同等的机会,他们在就业、求学等方面,除了受自身人力资本的限制之外,还要受社会资本的限制。这说明,我国社会不仅有显在的城乡二元结构,还有一种潜在的城市二元结构。 这种潜在结构的存在从根本上影响着社会结构的和谐发展。很显然,要打碎这种双重结构,从制度上入手仍然是关键之所在。要放开农民进城落户的不合理限制,使进城农民迅速与他们曾经流血流汗的城市融为一体,让农民享受与市民平等的待遇,妥善解决农民工进城就业、工资、劳动保护、社会保障和子女受教育等问题。

(三)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培育壮大中等收入者

中等收入者可以自发地形成,也可以在政策指导下形成,正确的政策指导有强大的促进作用。因此,我们必须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培育壮大中等收入者。一是要深化分配制度改革,落实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这样可以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生产的扩大和经济的增长。二是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实行按效率优先分配首先是要把“蛋糕”做大,只有“蛋糕”做大了,社会财富多了,才有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的物质基础。三是加大政府对分配政策的调节力度。对过高的收入要加大征税力度,对合法的收入要加以保护,对非法的收入要依法惩处。对低收入者要通过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福利制度,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四是注意保护高收入者的正当权益。改革开放以来,一部分人和群体率先富起来,出现了高收入阶层。他们在扩大就业、增加税收等方面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因此,保护他们,放手让他们干成事业,不仅有利于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有利于发挥各种生产要素的作用,还将推动中等收入者比重的进一步扩大。

(四)加快教育发展,加快形成中等收入者的人力资本

教育和人才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据最新调查显示:人力资本存量对社会和个人都会带来较大的收益,目前中国教育回报率大约为6%~ 7%,也就是说,多接受一年教育,收入就会增长6%~ 7%。要扩大中等收入者阶层的数量,就要适当超前发展教育,这就需要加大对教育的投入,扩大人力资本的存量,将沉重的人口负担更快更好地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一是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发人才,建立多出人才、快出人才的长效机制。让一些能创业致富的人才创业有机会,干事有舞台,发展有空间。二要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尤其是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让农民接受更多的教育,改善其就业状况,使其在市场竞争中有平等的择业机会。还要提倡教育扶贫,着力提高贫困地区劳动力的综合素质,这是增加贫困人口经济收入的重要措施,也是脱贫致富的根本途径。三要大力发展高等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尽快提高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减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

中共十六大提出了在本世纪头二十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即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 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因此,尽快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数量和质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并最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也是中国共产党把最广大人民的积极性创造性调动起来,共同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目标和执政任务而奋斗的现实要求。(刘光复 合肥工业大学副校长)

中国网 200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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