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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翔委员:加快中西部发展实行优惠的区域差别税率
中国网 | 时间:2005 年03 月14 日 | 文章来源:

财税政策,在促进区域经济快速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实施沿海地区发展战略时,对其实行优惠的区域差别税率(税收待遇按“经济特区——沿海经济开发区——内地一般地区”,从低到高设计梯级税率),使沿海地区吸引了大量外资,资本的快速积聚使强势经济 圈快速形成,东部沿海地区成为我国经济最发达地区, 中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的差距也拉得越来越大。

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命题,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

具体审视我国社会目前存在的一些不和谐因素,地区差距越来越大须引起高度重视。

目前,我国人均GDP已达1000美元,整体上迈进世界下中等收入国家的行列。但由于区域非均衡发展战略实施了近20年,我国目前各地区的差距非常明显, 成为了世界上地区差距最大的国家之一。最富的地区上海与最穷的地区贵州的人均GDP差距,1978年是9.1倍,

2002年是12.9倍。中部地区的江西、湖北、湖南、安徽、河南、山西六省人口近4亿,人均占有资源总量在全国却最少,l980年人均GDP相当于全国平均数的 88%,1990年下降到83%,2003年,只相当于全国水平的75%。中部地区与东部地区的GDP差额比已增加了6 倍。中部地区的江西省,当年为革命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这块红土地现在的经济远落后于东邻的浙江省和南邻的广东省,2003年,江西的GDP仅为浙江的 30.8%、广东的21%,地方财政收入仅为浙江的 23.8%、广东的12.8%。

以上可见,影响社会和谐的地区差距已经显现并且日趋严重,扎扎实实地搞好地区间的协调、持续发展已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当务之急。

令人振奋的是,中共中央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下,总揽全局作出统筹区域发展的重要战略部署,继实施沿海发展战略、西部大开发战略、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后,适时提出了促进中部地区崛起,中部崛起战略即将大力实施。

中西部地区经济落后,原因固然很多,但缺乏促进发展的政策,没有财税政策的导向功能,应是一个重要的原因,这在中部地区尤为突出。20世纪70年代末中央重点发展珠江三角洲、80年代末倾力打造长江三角洲,90年代中重点建设京津唐及渤海三角地带,2000年实施西部大开发,2003年实施振兴东北,所有这些促进发展的政策都不得与“不是东西”的中部无缘,中部地区较长时间被置身国家发展战略的政策核心区外,成为“政策边缘化地区”、“经济盆地”。

经济特区、沿海地区在多年的政策导向下已获得较大发展,投资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现在即使不对它们实行财税政策倾斜,也能保证投资效益,目前可以减少优惠政策上的锦上添花。西部地区大开发时间较短,已推出的财税优惠政策又尚未对外资、内资全部一视同仁,也即经济主体性质歧视尚未完全消除,有必要考虑进一步倾斜。而中部地区长期来的“政策洼地”,使之金融资本、人才资源“孔雀东南飞”而不断向东部迁移,原有的比较优势逐步削弱。

中部地区劳动力成本低、 土地成本低,地理上又是东部沿海地区的腹地,发展定位应当是国家基础产业的重点建设区域、东部产业梯度推移的承接基地、西部大开发的桥梁和中转站。问题是资本的逐利性令投资者看重的是资本盈利率,在财税政策导向功能缺失、发展前景不明朗、基础设施配套不足的情况下,劳动力低成本、土地低成本不能抵消居高的配套成本、物流成本,较难形成很强的吸引力。这种情况如不尽快改善,中部地区承接东部地区产业梯度转移,恐怕只是一厢情愿的良好愿望,作为西部地区大开发的桥梁和中转站,可能

也只是"通过量"不大的桥梁和中转站。中部地区要想发挥"后发优势",取得"盆地效应"较难收到实际效果。

中西部尤其是中部地区急需加大财税政策的支持力度,得到低于沿海地区的优惠,充分发挥财税政策的导向功能。

我国税收自1998年至今,连年超常增长,税收增长率是GDP增长率的2倍多。 2005年,税收总收入突破 25000亿元,增收突破5000亿元。现在如果实行政策性减收,国家财政已具有一定的承受能力,因此说,税收优惠政策向中西部倾斜不仅具有必要性,而且具备可行性。

酝酿数年的新一轮税制改革,2005年将加大推进步伐,调节地区间经济发展差距过大,促进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是税制改革的基本原则之一,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更应如此。

为推动中西部地区经济的发展,国家应对其实行优惠的区域差别税率,鉴于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缺乏稳定性、缺乏透明度、零散、割裂等问题,应考虑制度创新,去除繁杂之隐患,将增值税、所得税等主体税种, 对中西部经济最弱省、经济次弱省、一般省,实行不同的税率和中央地方分享比例,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并且,制度创新要取消外资、内资,分别对待,以促进中西部地区民营经济发展。

对中西部实行优惠的区域差别税率,短期内税收总额会有些减少,但将有力促进其大踏步发展,形成“经济——税收——经济”的良性循环。税源税基会增大,最终实现税收总额增多。

中西部地区崛起之日,即是我国全面小康,和谐社会向前大步迈进之时!

(王翔 江西省工商联副会长,江西民生集团董事长、总裁)

中国网  200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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