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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这是理论和实践上的重大创新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是经济建设的重要保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任务,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综合体现和实际检验。构建和谐社会稳定是保障,关键是要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为适应群众上访的新形势、新特点,快速解决好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保持社会稳定,要着力做好以下几点:
一、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上来,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到处理好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加强党的建设的客观需要, 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把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作为我们的重大政治责任,结合实际,切实抓紧抓好。
二、解决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全力落实中央提出的 “事要解决”的要求,把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全力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方面要深入开展不稳定因素的大排查、大调处工作,及时发现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各级特别是县乡两级要组织力量,认真开展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对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尤其是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问题进行全面、彻底地梳理,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制。另一方面要实实在在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工作。在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时,要敢于面对问题,不回避矛盾,坚决贯彻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凡是由于决策失误或失责给群众利益造成损失的,要坚决予以纠正,让群众满意。
三、健全机制。要按照“较真、较真、再较真” 的要求,对今后发生的群体性事件,认真落实责任制。一是建议中央下发关于《信访问题首接责任制》的文件,以此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提高初信初访的办结率,防止越级访的发生,二是建议组织部门尽快制定公务员信访工作考核办法,将信访工作纳入干部考核内容。三是建议纪检监察部门尽快制定追究在信访工作中失职渎职人员责任的文件。
四、创新方法。创新信访工作方法就是要提倡以新的理念、新的思维,探索协调解决问题的新办法、新对策。既坚持原则和政策,又讲究工作方式方法,既依法严格管理,又注意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既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又强调解决思想问题;既着眼现实问题的解决, 又注意避免产生新的矛盾。在指导信访工作中,要结合 “坚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各级公务员“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勤政廉洁的思想教育,对那些违法违纪、贪污腐败、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干部,要一查到底,该撤职的坚决撤职,该法办的坚决法办,从源头上解决上访的起因问题,善于利用典型推动整体工作的提高。一是要抓好正面典型,总结经验,交流推广;二是要剖析案例,以案普法;三是要借助媒体形成公论。对一些疑难问题或邀请有关部门和各界代表参加听证或在媒体公布案情,请群众自行评判是非曲直,听从公论。(董经纬 中共河北省邢台市委书记)
中国网 200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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