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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马来西亚双边关系
中国网 | 时间:2005 年05 月16 日 | 文章来源:外交部网站

(最近更新时间:2003年08月21日)

一、双边政治关系回顾

两国于1974年5月31日正式建立外交关系。建交以来,双方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的友好合作关系总体发展顺利。1985年起,马来西亚政府逐步调整对华政策,两国各个层次的往来不断增多。进入90年代,中马关系开始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双方在各个领域的友好交流与合作全面展开。

两国高层领导保持频繁互访和接触。邓小平副总理(1978年)、国务委员兼外长吴学谦(1984年)、田纪云副总理(1986年)、杨尚昆主席(1990、1992年)、李鹏总理(1990、1997年)、国务委员兼外长钱其琛(1991年)、姚依林副总理(1992年)、乔石委员长(1993年)、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罗干(1995年)、 政协主席李瑞环(1995年)、王汉斌副委员长(1997年)、唐家璇外长(1998年)、朱镕基总理(1999年)访马。江泽民主席1994年对马进行国事访问,1997和1998年先后赴马出席在吉隆坡举行的首届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和第6届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2000年4月,李岚清副总理在古巴出席南方首脑会议期间同马哈蒂尔总理会晤;11月,江泽民主席在文莱出席第八次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期间、朱镕基总理在新加坡出席第四次东亚领导人会晤(10+3)期间分别会见了马哈蒂尔总理。

2001年2月和10月,江泽民主席分别在出席博鳌亚洲论坛成立大会和上海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期间会见了马哈蒂尔总理。2002年4月,胡锦涛副主席对马来西亚进行正式访问;7月,全国人大姜春云副委员长访马。2003年1月,李岚清副总理访马。

马来西亚访华的领导人主要有:最高元首苏丹·阿兹兰·沙阿(1990、1991年)、端古·贾阿法(1997年)和苏丹·萨拉赫丁(2001年)、马哈蒂尔总理(1985、1993、1994、1996、1999、2001年)、加法尔副总理(1987年)、安瓦尔副总理(1994年)、巴达维外长(1992、1997年)、赛义德外长(1999年)、上议长曾永森(2002年)。2001年2月和10月,马哈蒂尔总理来华出席博鳌亚洲论坛和上海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

两国外交部于1991年4月建立磋商制度,迄今已举行9轮磋商。中方在马来西亚古晋、马方在中国上海、广州和香港设有总领馆。

二、双边贸易关系和经济技术合作

两国先后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贸易协定》、《投资保护协定》、《海运协定》、《民用航空运输协定》等10余项经贸合作协议。1988年,两国成立经济贸易联合委员会,现已召开6次联委会会议。

2002年,双方成立中马双边商务理事会。两国双边贸易额逐年增长,2002年双边贸易额142.7亿美元,同比增长51.4%。其中,中方出口49.75亿美元,进口92.96亿美元,分别增长54.4%和49.8%。马来西亚首次成为我与东盟最大的贸易伙伴。

两国经济合作发展良好,相互投资不断增加。截至2002年底,经中国外经贸部批准或备案的在马中资企业97家,在马投资协议总额7230万美元,实际投资3570万美元。2002年,马在华投资项目共319个,合同金额7.9亿美元,同比增长67.9%,实际金额3.7亿美元,同比增长39.9%。

2000年,中国银行和马来亚银行分别在吉隆坡和上海互设分行。2002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与马来亚国家银行签署了双边货币互换协议。

三、其它领域的交往与合作

两国在科技、教育、文化、军事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顺利发展。1992年签署《科技合作协定》,成立科技联委会,并于1994、1999和2002年召开了三次联委会会议。双方还签署了《广播电视节目合作和交流协定》(1992年),《促进中马体育交流、提高体育水平的谅解备忘录》(1993年),《教育交流谅解备忘录》(1997年),《文化合作协定》(1999年),《中马航空合作谅解备忘录》(2002年)。

1995年,两国互设武官处,两军互访及交往增多。中国海军编队1997年和2000年两次访马。2002年8月,马军舰第三次访华。2002年9月,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长迟浩田过境马来西亚,与马国防部长纳吉布举行会晤。

两国旅游合作密切。2002年中国赴马旅游55.7万人次,是马重要客源之一。马来华旅游59.2万人次。

1991年,中国在马来西亚设立新华社分社。1992、1993年马中友协和中马友协相继成立,马哈蒂尔总理任马中友协监护人。厦门市与马来西亚槟城、江苏省和马六甲州分别建立了友城关系。

四、双边关系中的其他问题

两国对中国南沙群岛部分岛礁的归属问题有争议。双方多次表示,将共同致力于“维护南中国海的和平与稳定,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通过双边友好协商和谈判促进争议的解决”。

五、中马《联合声明》

1999年5月,马来西亚外长赛义德·哈米德访华。两国外长分别代表各自政府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来西亚政府关于未来双边合作框架的联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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