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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提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三农”问题作为当前和“十一五”期间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一名政协委员,作为一名来自农业、来自西部的民营企业家,我由衷的感到高兴。民营企业应该抓住这一重要的历史机遇,有所作为,有所贡献,做新农村建设的排头兵。
围绕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问题,我谈两点认识并提出三项倡议。
一、民营企业是推动中国农村发展的重要力量。
目前,国有经济在农村的比重已经很小,农村的非国有经济,包括民营经济、乡镇经济和个体经济解决了1亿8千万人就业,超过农村就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民营企业机制灵活、贴近市场,民营企业家勤奋敬业、勇于创新。很多民营企业在农村坚持了十几年、二十几年,在复杂变化的市场环境下生存下来,并且建立了生机勃勃的商业模式,一大批民营农牧企业迅速发展。目前,排在前20名的民营农牧企业的年销售收入总和超过1000亿元。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现有582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2000多家,市、县级的龙头企业近万家,90%以上是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在农业发展中起到了很大作用,是推动农村发展的重要力量之一。
二、民营企业为推动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做了有益的探索。
我国有13亿人口,是农产品消费第一大国,但是我们的农牧业发展情况和国际水平的差距还非常大。我们应该在引领农牧业生产方式变革和发展方面做出应有的贡献。在这方面,很多民营企业已经做出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形成了不同的模式。
首先,进行组织创新,成立农业技术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组织农民融入现代农业产业链,转变生产方式,扩大生产规模。为农民提供“一条龙”的服务,在技术引进、资金担保、产品销售等环节帮助农民,切实带动农民致富。
其次,进行技术创新,提高科技投入,靠自主创新提高农业生产力。例如,通过改良猪的品种,可节约粮食10%,提高瘦肉率20%,增加农民收入20%。
第三,进行生产模式创新,建立示范性农业生产基地,产生示范和带动效应,形成先进的产业体系,从而带动整个行业的发展。
三、民营企业要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排头兵。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新的伟大历史任务。贾庆林主席指出,民营企业应该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积极的作用。这些天,我们几个涉农企业的政协委员一直在思考,我们都来自于农村、发展于农村、受益于农村,我们应该在第一时间,以最快的速度,自觉的投入到新农村的建设中去。
新农村建设是一场伟大实践,经济建设的主战场将从城市扩大到农村。以前涉农企业基本是游击队,以后将变为正规军,而农民朋友是主力军。在新农村建设的主战场上,民营企业要争当新农村建设的排头兵。
因此,我和韩伟、徐冠巨、韩真发、郭占春、王祥林、王茂祥、刘志强、张文中、郑跃文等十位民营企业家政协委员发起提出以下倡议:
一、倡议现有的农业类民营企业从现在开始,从我们做起,发挥各自企业的优势,实行一个企业帮助一个村或者几个企业帮助一个村的发展计划,带动更多的农民朋友通过种植业、养殖业或其它适合的方式求得发展,并通过农业科技创新,开拓更大的市场,让农民掌握更多的技术,增加更多的收益,实现所帮助的村整体脱贫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二、倡议更多的民营企业家到农村去创业,在农村求发展,在自身发展的同时,带动和帮助更多农民朋友走上富裕道路。
三、倡议非农的民营企业家们为新农村建设献爱心、做贡献,开展“一帮一、手牵手”活动。
帮扶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不拘一格,因地制宜地开展帮扶活动,包括帮助农民开发产品、融资担保、开拓市场、技术培训,也可以结合企业的发展定点招收帮扶村的农民到企业务工,帮助农民扩大就业,带出一批创业的骨干,回乡创业。或者在教育、医疗、道路、房舍、农田设施等方面给予具体的帮助和支持。通过几年或更长时间的努力,使帮扶村基本达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
帮助一村、一户或一个项目的发展,可以是一个企业帮助一个村,也可以是几个企业帮助一个村。积极推动、促进建立以产业或村为基础单位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全国工商联有63万个民营企业会员单位,如果有30%的民营企业投入到“一帮一、手牵手”活动中来,就会带动超过十万个村庄发展经济,带动上亿农民致富。
我们所倡议的这项活动应该是光彩扶贫事业在新形势下的延伸和发展。相信在党和政府的政策指引下,在政协、统战部、工商联的帮助和支持下,我们民营企业家发扬有责任、有良心、有知识、有能力的“四有”精神,尽心尽力地帮助农民发展和致富,一定能够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做出更多贡献。
建设新农村,民营企业大有可为。我们倡议广大的民营企业家们联合起来,到农村投资和发展,在广阔的田野上,推动农业生产方式的变革,最终实现农业创造价值,农民分享价值,价值留在农村,城乡和谐发展的美好局面。
(刘永好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希望集团总裁、新希望集团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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