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宁河人。196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67年吉林大学法律系毕业。历任长春市税务局科长、二道河子分局副局长,吉林省人民检查院助理检察员、研究室副主任、检查员、副检察长。1988年调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历任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贪污贿赂检察厅厅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1993年7月起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是第九届全国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