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真  

    [彭真](1902—1997)原名傅懋恭,山西省曲沃县人。1922年考入山西省立第一中学,寻求救国救民的道路,参加进步组织青年学会,接受马克思主义。1923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是山西省共产党组织的创建人之一。大革命时期,任中共太原支部委员、书记,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太原地委书记,中共天津地委二部(区)委、一部(区)委、三部(区)委书记,中共天津地委组织部部长、职工运动委员。1925年后,任正太铁路总工会秘书。1926年,先后组织领导石家庄和天津的纱厂工人斗争。大革命失败后,任中共天津市委代理书记、书记,中共顺直省委(当时领导北平、河北、山西、山东、察哈尔、河南等省市党的工作)常委、组织部部长、代理书记,是中国共产党在北方地区的主要领导人之一。1929年由于叛徒出卖,在天津被捕。1935年被党组织营救出狱。1936年,任中共北方局代表、组织部部长,并直接领导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总队部。1937年5月,参加在延安召开的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任大会主席团成员。抗日战争爆发后, 1938年任中共中央晋察冀分局书记。1941年到延安,任中央党校教育长、副校长,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城市工作部部长。1944年参加扩大的党的六届七中全会,任历史报告委员会成员、组织委员会成员。1945年,出席中共七大,当选为主席团成员,并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党的七大和七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和中央政治局委员,同年8月被增补为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抗日战争胜利后,任中共中央东北局书记、东北民主联军政治委员。1947年回到中央,任中共中央工作委员会常委。1948年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政策研究室主任。同年12月兼任中共北平市委书记。1949年9月,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当选为全国政协委员、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党组书记,后任中央政法小组组长。从1954年起,任第一、第二、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和第二、第三、第四届全国政协副主席。1956年在党的八大和八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建国后一直兼任中共北京市委书记,从1951年起兼任北京市市长,直至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中受到错误批判,失去党内外一切职务和人身自由。1979年9月在中共十一届四中全会上被补选为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后任中共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1980年任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1979年6月在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被补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并兼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主任。1983年6月在六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1997年4月26日在北京逝世。

    中国网200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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