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 顾秀莲
盛世喜逢盛会,伟业再谱新篇。在全党全国人民满怀信心为实现新世纪目标而努力奋斗之际,我们以无比喜悦的心情迎来了党的十六大,这是新世纪我们党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也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重要历史时刻召开的一次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大会。
光阴荏苒,党的十五大以来的5年,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全党全国人民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我国的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得到了极大的增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三步走”的第二步战略目标顺利实现,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5年来,我国妇女发展环境和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妇女事业得到了长足进步。
妇女发展的环境进一步优化
党和国家历来十分重视妇女事业的发展。党的十五大以来,党和政府切实加强对妇女事业的领导,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理论指导,不断优化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
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得到广泛传播。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妇女运动的实际相结合,大力倡导全党全社会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进一步明确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运动的前进方向,对于大力传播先进思想文化,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全面促进妇女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近年来,各级妇联组织面向全社会,采取各种形式积极宣传贯彻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推动将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纳入各级党校的培训课程;积极开展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基本理论研究,在实践中创新理论,用创新的理论指导妇女事业的发展。
男女平等国策意识进一步加强。1995年,江泽民同志在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的开幕式上,代表中国政府向世界宣告:男女平等是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这深刻表明了我国政府在男女平等上的原则立场,对于进一步争取妇女解放,全面实现妇女进步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5年来,各级妇联组织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各级党政部门进一步强化国策意识,推动将男女平等纳入决策主流。近年来,国务院先后两次召开了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去年以来,7个省区市党委召开了群众团体工作会议或妇女工作会议,22个省区市党委下发了有关加强和改进妇女工作的文件。各省区市也专门召开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妇女儿童发展工作。
妇女权益保障的法律体系业已形成。自《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制定了11部涉及保护妇女权益内容的法律,2部有关法律问题的决议,修订了7部有关法律;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制定了7件涉及保护妇女权益内容的行政法规和98件有关部门规章。我国已逐步形成了以《宪法》为基础,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包括一批相关法律在内的促进妇女发展、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
“两纲”目标深入人心。20世纪90年代,我国政府制定实施了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明确了妇女儿童发展的目标与任务,标志着妇女儿童发展纳入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新千年伊始,我国政府又颁布实施了2001—2010年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建立了以制定、实施、监测评估为核心的工作业务体系;构建了以政府职能部门为主要成员的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类联席会议制度、法律援助中心等组织机构体系。各地政府也制定实施了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妇女参政、保护妇女教育、卫生健康、婚姻家庭权益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妇女发展,妇女事业进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时期。
妇女在推动经济建设中作用日益显著
在新的历史时期,广大妇女以高昂的斗志,发扬“四有”、“四自”精神,全面积极地参与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贡献着“半边天”的擎天之力。
据统计,在农村生产劳动力中,妇女占65.6%,农村妇女创造的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60%以上,围绕党在农村的中心工作,全国妇联开展的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活动和“三八绿色工程”、巾帼扶贫行动等活动,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村妇女参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的热情和积极性,使她们在参与中实现了新的进步。1999年,全国妇联推出了“巾帼科技致富工程”,形成了以农村妇女学校为阵地的科技培训网络、以农村妇女科技指导中心和专业合作组织为依托的科技服务网络、以“妇”字号科技示范基地为龙头的科技示范网络,有效地帮助农村妇女依靠科技增收致富。广大农村妇女面向市场,发展具有区域比较优势、适合自身特点的农产品和产业,创办了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品种优的致富龙头项目。黑龙江省230万农村妇女进入特色经济领域,发展种养加各类特色生产项目1100多个,建立特色经济专业村2092个,实现经济效益12.6亿元。吉林省的周春莲依靠花卉技术建起园艺场,品种发展到80多个,年营业额200多万元,并带动周边许多妇女发家致富;陕西省的牛玉琴带领全家在大沙漠上奋斗14年,使3.4万亩沙漠变成绿洲,被联合国授予“拉奥博士奖”。十多年来,我国有1.2亿人次的农村妇女参加妇联组织的劳动竞赛,807万妇女脱贫,3000万妇女脱盲,近亿名农村妇女掌握了1—2门实用技术,以妇女为主体的科技示范户达924万个,获先进女能手称号者有2.4万多人。为帮助贫困地区妇女脱贫致富,全国妇联积极参与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发出了“举全国妇女之力,建西部美好家园”的号召,启动了“情系西部、共享母爱”活动,筹集资金1.16亿元为西部农村建水窖,帮助近60万人解决了缺水问题。为帮助贫困地区失辍学女童重返校园,全国妇联发起“春蕾计划”,募集资金近4亿元,累计救助失学女童130万人次。2000年,全国妇联与有关部门推出了旨在使儿童“远离失学、远离疾病、远离伤害、远离犯罪”的“安康计划”,组织了“安康计划西部行”活动,受到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得到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春蕾计划”、“安康计划”被列入2000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
在城市从业人员中,女性约占47%,比世界平均水平高11个百分点。女性从业人员占女性总数的85%,比世界平均水平高20个百分点。城镇女职工5687万人,占职工总数38.8%。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城镇妇女就业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一是就业结构不断改善,由传统的第一、二产业向第三产业及其他新兴产业发展;二是就业层次有所提高,由传统的纺织、服务等行业向高技能、高知识含量的行业发展;三是就业体制呈多样化,由单一所有制向民营、个体、合资等多种所有制类型发展;四是就业方式更加体现自主性,由过去的统包统配向自主择业、自谋职业的方向发展。全国妇联发起的以做“四有”、“四自”女性为主要内容的“巾帼建功”活动,促进了城镇妇女岗位建功、岗位成才。“巾帼文明示范岗”活动由传统的窗口行业向知识女性集中的领域和社区延伸,更加体现出时代特色和行业特点;为配合政府做好下岗女工再就业工作,全国妇联发起“巾帼创业行动”和“巾帼助困行动”,全国31个省区市建立了再就业信息指导中心和下岗女工再就业培训基地,培训下岗女工500万人次,直接帮助206万人实现了再就业。适应城市改革建设的发展需要,全国妇联推出以服务社区家庭和安置下岗女工为重点的“巾帼社区服务工程”,各地妇联建起了社区家政服务网络,创办了一大批便民利民服务实体,推出了“爱心大姐服务社”、“十大嫂服务队”、“好阿姨服务中心”等各具特色的服务品牌。
妇女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尽展风采
广大妇女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参与“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为倡扬社会新风,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结合有利时机,大力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形势政策教育。各级妇联以庆祝建国50周年、迎接澳门回归、全国妇联建会50周年、庆“三八”、迎“六一”等为契机,通过形势报告、群众歌咏等各种形式的活动,引导妇女从国际大环境、改革大格局、社会大进程中看形势的发展和变化,使广大妇女增强了对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和认同,坚定了对改革开放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更加自觉地把个人的命运同党和国家的命运联系在一起,正确认识和对待改革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繁荣,给个人生活带来的发展机遇和挑战,以积极的姿态和昂扬的精神面貌投身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各级妇联从妇女的迫切需求出发,富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从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入手,为妇女解疑释惑;从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入手,竭力为妇女办好事、办实事;从开展喜闻乐见的活动入手,丰富妇女的生活。在与“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中,各级妇联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教育转化工作,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抓手,大力推进家庭美德建设。各级妇联从实际出发,以全面提高家庭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着眼点,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主线,以家庭美德建设和加强妇女儿童思想政治工作为重点,进一步深化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开展了以家庭读书、家庭教育、家庭奉献、家庭文化、家庭健身、家庭环境系列活动为主的“家庭文明工程”、“妇女、家园、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尊老爱老敬老活动、“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反家庭暴力行动”等活动,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江总书记亲自为“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活动题词:“加强小公民道德建设,促进儿童的健康成长”,为妇联组织进一步做好少年儿童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各级妇联还开展了家庭文化艺术节、亿万妇女健身等特色活动,形成了评选文明家庭、创建文明社区(楼栋)、开办家长学校、创建学习型家庭等有效工作载体,倡扬了文明新风,弘扬了家庭美德,活跃了妇女群众的文化生活,有力地促进了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城市的建设。目前,“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在群众中的知晓率已达75%,支持率达90%;全国各级“五好文明家庭”达5400多万户;各级各类家长学校达30万所。“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被列为精神文明建设的12个名牌项目之一;全国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自1993年开展至今共有3亿人次的中小学生参加。
培养和选树先进妇女典型,引导妇女健康发展。5年来,全国妇联表彰了113个全国三八红旗集体、855名全国三八红旗手和在现代化建设中做出了突出贡献的30名中国十大女杰、30名全国十大女状元,评选了“双学双比女能手”1490名、“巾帼建功标兵”1200名;开展了“十大杰出母亲”、“十行百佳”优秀女性的评选表彰;组织了巾帼建功、农家女、抗洪救灾报告团等活动,用优秀妇女典型的先进思想、崇高精神激励和引导广大妇女做“四有”、“四自”新女性。
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下,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管、人大监督、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妇女的各项权益得到进一步落实,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各级妇联组织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了维权的源头参与。保持与妇女群众的血肉联系、推动实现妇女群众的利益是妇联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我们从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维护社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从妇女群众的需求出发,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用真心、动真情、办实事、求实效。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各级妇联大力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制定《妇女权益保障法》及其实施办法;推动出台了反家庭暴力等社会丑恶现象的法规和政策;积极参与修改《婚姻法》,就妇女参政、就业、劳动保护、土地权益、卫生保健、人身权利等问题积极向有关部门进言献策;积极参与各级人大开展的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执法检查,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各级妇联充分发挥妇儿工委办公室设在妇联的优势,推动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建立了科学规范的监测评估体系;编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北京宣言〉〈行动纲领〉执行成果报告》,受到了联合国特别联大与会各国的关注和好评。
大力加强了妇联维权机制建设。为适应基层妇女儿童维权需求,各级妇联大力加强信访工作队伍和网络建设,建立健全了五级信访网络,创建了多种形式的维权服务渠道。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县级以上妇联协调各有关方面设立维权联席会议等协调机构2000多个;在法院系统建立维权法庭、维权合议庭近2000个,7000余名妇联干部担任了特邀陪审员。成立法律咨询中心、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等法律服务机构3000多个,家庭暴力致伤法医鉴定中心30个;还建立了反家庭暴力庇护(救难)中心、“110”报警中心(点)、社区维权岗、家庭纠纷调解站等维权机构,切实发挥了为妇女群众排忧解难的作用。各级妇联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重点参与了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吸毒、家庭暴力等违法犯罪行为。各级妇联配合参与全国性打击拐卖妇女儿童专项斗争或集中解救行动,到目前为止,解救妇女儿童11.3万人次;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了“不让毒品进我家”的“无毒社区”创建活动,为净化社会环境贡献了力量。各级妇联加大宣传力度,倡扬尊重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社会观念,借助媒体力量大力弘扬社会正气,谴责侵害妇女权益的不法行为。有的妇联推出了妇联维权发言人制度,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各级妇联积极实施国家普法规划,采取各种形式向社会和广大妇女广泛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了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利的自觉意识和能力。目前,全国接受法律知识教育的成年女性达75%以上,有60%的县以上妇联被评为同级或上级普法先进单位。
妇女的各项权益得到了进一步落实。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程度有了提高。各级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的比例逐届增加;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许多优秀的妇女人才进入到了各级领导岗位,妇女的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得到增强。目前,31个省区市党委领导班子都至少配备了一位女干部,其中山东、内蒙古、西藏、宁夏4个省区各配备了2名女干部;省级部门领导班子中配备女干部的比例,四川达到了57.6%,山东达到了54.7%;广东省96.8%的乡镇、山东省96%的乡镇党政领导班子配备了女干部。妇女劳动就业权利基本得到保障。各地积极采取措施,开辟新的就业渠道,加强就业培训与服务,制定优惠政策,规范劳动力市场,加强劳务输出,促进了妇女就业和再就业。妇女受教育程度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青壮年女性文盲已降至4.9%。男女两性受教育年限的差距进一步缩小,各级各类学校女生比例都有提高。2001年,全国高等院校中女学生占学生总数的42%。妇女卫生保健状况不断改善。孕产妇死亡率已由1992年的76.5/10万下降到2000年的53/10万。根据2000年人口普查资料计算,我国女性平均预期寿命为73.33岁。心理健康教育受到重视,妇女的健康状况和生命质量不断改善。另外,湖北、湖南、陕西、辽宁、北京、天津等地以多种形式促进社区与有关部门合作,共同构建了预防和干预家庭暴力工作网络并初见成效。
5年的发展历程,使我们深刻地认识到:妇女的进步与发展,是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正确领导的结果,离不开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坚强支持及各部门的大力帮助,来源于亿万妇女和广大妇联干部的辛勤工作和伟大创造,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生动实践。在新的历史时期,要不断地实现有中国特色妇女工作的跨越式发展,必须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在创新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求特色,这是指引中国妇女运动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必须紧密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促进妇女儿童的发展和实现妇联组织自身的发展作为第一要务,这是引导广大妇女在为发展先进生产力作贡献的过程中实现自身的进步与发展的必由之路;必须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牢牢把握促进妇女发展和维护妇女权益两条工作主线,这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妇女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必须抓住发挥妇女作用和提高妇女素质两个关键环节,坚持社会化、开放式的工作方法和原则,努力构建社会化、群众化的工作格局;必须放眼世界,大力加强与国际妇女和妇女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和借鉴国际妇女运动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这是当今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只有这样,才能开创妇女工作的新局面。
回顾过去,我们充满自豪;展望未来,我们意志更坚。党的十六大即将胜利召开,中华民族又将开始新的历史征程,必将为我国妇女事业在新世纪的蓬勃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大好机遇,鞭策和激励我们豪情满怀地迎接新的时代,夺取新的胜利。从法律上的男女平等到事实上的男女平等是一个漫长曲折的历史过程,妇女发展还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我们有信心,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国人民和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广大妇女的聪明才干,同心协力,奋发图强,把中国妇女运动和妇女事业推向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迎接更加灿烂辉煌的明天!
《中国妇女报》 200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