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科学院战略研究部研究员 袁正领
中国贯彻积极防御的军事战略方针,这在1998年和2000年的国防白皮书中已经谈到。在政府文告中系统阐述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2002年中国的国防》白皮书还是首次。它深入阐明了这一方针的实质,进一步印证了中国国防政策的防御性,再次表达了中国捍卫国家利益的坚定决心。
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
立足于打赢现代技术特别是高技术条件下的局部战争
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是适应世界新军事变革的产物。一个时期以来,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高新技术在军事领域广泛应用,推动战争形态向信息化方向发展。世界各主要国家普遍进行军事战略调整,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凭借物质技术优势,极力推进军队现代化,改革体制编制,创新军事理论。迅猛发展的新军事变革是不容回避的客观存在,落后只能意味着挨打。为适应这一要求,我们制订了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将战争准备的基点放在打赢现代技术特别是高技术条件下的局部战争上。军队的各项建设和工作都要以此为统揽,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技强军战略,加快国防科研和武器装备发展,培养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建立科学的体制编制,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作战理论,增强联合作战、机动作战和执行多种任务的能力。
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的性质和使命———
捍卫国家利益不受侵犯,保障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和平环境
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服从并服务于21世纪党的政治战略和国家的发展战略。党的十六大政治报告明确指出,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是党和国家在新世纪的3大历史任务,国防的职能是维护国家安全统一和保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的性质和使命:军事战略的目标是捍卫国家利益不受侵犯,保障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和平环境,而不是侵略扩张,军事战略方针不可能、也不会偏离防御性这条轨道。这也是由中国的国家性质、国家利益和历史文化传统等深层次因素决定的。即使将来中国强大了,也会恪守永不称霸的庄严承诺。同时,这一方针要能够在促进祖国统一进程中有所作为,在营造安全可靠的国际环境和良好的周边环境中发挥积极作用,在保障国家发展的安全需求上坚强有力。
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强调———
打赢战争和遏制战争的统一
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在强调“打赢”的同时,始终将遏制战争的爆发放在重要地位,这是为使国家经济建设免遭战争冲击的必然选择。遏制战争既包括制止和推迟战争的爆发,也包括战争爆发后避免战争的升级。需要指出的是,它强调军事、政治、经济、外交等手段的综合运用,但决不是放弃战争或轻视军事手段在达成战略目的中的地位和作用。从某种程度上说,遏制战争比打赢战争对战争准备的要求更高,能战方能言和,能打才能言谈,具备随时能够应战并赢得战争的能力,是遏制战争的前提和基础。可能的战争只要发挥作用,就要作为现实的战争来对待。只要战争不消亡,准备战争、实施战争永远是军事战略思维的起点。我们讲遏制战争,是从国家建设的实际需求和良好愿望出发的。一旦侵略者将战争强加给中国,我们将按照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坚决打赢战争。注重遏制战争也为遏制失效后彻底打赢战争提供有利的政治条件。两者相辅相成。
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注重———
发挥人民战争的传统优势
中国革命和建设时期战争的历史表明,依靠人民群众进行战争是中国的优势和力量所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更要坚持这一战略思想不动摇。但是,现代战争形态的新变化也要求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发展这一思想。因此,白皮书提出:我们要依靠人民群众建设国防,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实行精干的常备军与强大的后备力量相结合的武装力量体制;坚持平战结合、军民结合、寓兵于民的方针,完善动员体制和机制,拓宽动员领域和范围,建立适应现代战争要求的国防动员体系;坚持灵活机动的战略战术,创造现代条件下适合人民群众参战的新战法。
(国防报 2002年12月24日 第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