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应改革、发展、稳定的需要;
(二)有关的改革实践经验基本成熟;
(三)所要解决的问题属于国务院职权范围并需要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对列入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行政法规项目,承担起草任务的部门应当抓紧工作,按照要求上报国务院。
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在执行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中国网 2003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