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买提明·扎克尔,男,维吾尔族,1943年9月生,新疆库车人,196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1年8月参加工作,新疆大学数理系无线电电子专业肄业,大学肄业,高级经济师。
1959.09—1961.08新疆大学数理系无线电电子专业学习;1961.08—1974.1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车县公安局政保股干部、副股长、股长;1974.11—1984.0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车县团委书记、县委常委革委会副主任、副县长(其间:1975.03—1976.0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党校、中央民族学院学习);1984.04—1986.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车县委常委、县长;1986.10—1992.0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委副书记(其间:1988.09—1989.02中央党校学习);1992.05—1994.0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1994.04——1998.0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1998.01—2003.0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副主席;2003.0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