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上午,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分两个阶段,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主持第一阶段的会议。
会议应到181人,出席176人,缺席5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根据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的规定,由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主持第一阶段会议,主要任务是:提出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的建议人选,提请主席团会议推选。
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经表决,推选出10名主席团常务主席。
被推选为主席团常务主席的有吴邦国、曾庆红、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
主席团常务主席推定后,李鹏说,我的任务已经完成。我预祝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圆满成功。
李鹏请常务主席吴邦国继续主持会议,吴邦国走上主席台,与李鹏亲切握手,全场响起热烈的掌声。
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在吴邦国的主持下继续进行,首先通过了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日程。
这次会议预计13天半,包括3月9日休息一天,共安排8次全体会议。
按照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的规定,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对会议日程安排作必要调整。
主席团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执行主席分组名单。
根据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的规定,主席团互推若干人轮流担任大会全体会议的执行主席。这次大会8次全体会议,按照惯例,开幕式由主席团常务主席担任执行主席;闭幕会由当选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担任执行主席;其余6次全体会议的执行主席,分别由部分常务主席和部分主席团成员担任。
经过表决,主席团会议决定何椿霖、王云龙、杨景宇、姜恩柱、令计划、马凯为大会副秘书长。大会副秘书长姜恩柱兼任大会新闻发言人。
按照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的规定,大会设副秘书长,协助大会秘书长工作。
主席团会议经过表决,通过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
按照这一办法,会议表决议案采用按表决器方式,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如表决器在使用中发生故障,改用举手方式表决。
主席团会议表决通过关于设立十届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这一决定草案将提请大会审议。
大会秘书长王兆国在表决前作了关于这一决定草案的说明。
主席团会议表决通过十届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表决办法草案。这一草案将提请大会审议。
主席团会议表决通过了十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的提名。
这一提名交各代表团酝酿后,将提请大会表决。
根据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的规定,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需要在大会期间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因此,需要提前产生。
主席团会议决定3月10日下午6时为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日期。
由于对代表提出的议案要在会议期间进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报告主席团作出决定。因此,需要对提议案规定一个截止时间。
据了解,主席团会议后,由大会秘书处把代表提议案的截止日期通知各代表团。
完成各项议程后,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会议休会。
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5日上午将在人民大会堂开幕。
主席团会议是代表大会会议的一种重要会议形式,大会主席团主要是通过召开主席团会议对大会实行领导。
中国网综合新华网报道 2003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