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交部4日就对伊新决议、安理会改革等问题答问

    3月4日,外交部发言人孔泉主持例行记者招待会。

    问:近日在沙姆沙伊赫召开的阿盟首脑会议上,一些国家提出萨达姆应该下台,中方是否认为这是解决伊拉克问题的恰当办法?

    答:阿盟首脑会议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会议,会上通过的决议反映了国际社会大多数国家希望以和平方式在联合国框架内解决伊拉克问题的立场和态度。我们希望伊拉克问题能够按照联合国有关决议,特别是1441号决议的精神继续其解决进程。的确,在这次会议上,有的国家就你所提及的问题提出了一些看法,但更多国家认为这一问题应由有关国家自己的人民解决。我们主张,在处理国与国之间的事务时,应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基本原则。

    问:你多次提到联合国安理会在解决国际冲突中的重要性。有报道称,印度非常希望能成为扩大的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请问中方对此持何立场?

    答:你所提的问题实际涉及到联合国改革的整体问题,不是一个或两个国家的问题。中方的立场是:第一,联合国成立50多年来,随着时代的发展,肯定要进行一些改革,这些改革是必要的;第二,安理会改革应优先考虑增加发展中国家在安理会的代表性;第三,安理会改革事关各方切身利益,不宜对这样一个敏感、重大的问题设定一个时间表,而应由各方充分协商、讨论,充分照顾各方关切,达成广泛共识。

    问:美英计划于下周对伊拉克问题新决议在安理会表决。俄罗斯已表示可能会使用否决权。中国也是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之一,请问中国在什么情况下会行使否决权?

    答:目前,对伊拉克的武器核查仍然在进行之中,在各方努力之下,核查工作取得了一些进展。布利克斯先生对伊拉克方面的合作态度也表示了肯定,同时对下一阶段核查任务的清单作出了说明。3月7日,安理会将听取联合国两机构的核查报告。中方认为,在目前情况下,还是应该全面认真地执行1441号决议,这个决议是安理会15个成员国一致通过的。由于这个决议还没有执行完,我现在不便就你的问题发表评论。当务之急还是应该共同努力落实好1441号决议。

    追问:中国在什么情况下动用否决权?中国政府有没有一个政策?

    答:中国政府的政策是,在目前情况下,在安理会15个成员国都一致过的1441号决议还没有履行完的情况下,我们敦促各方都努力来履行这个决议。这既包括对伊拉克方面的要求,希望伊拉克切实全面履行这一决议;也包括对联合国武器核查两机构的期望,期望他们能够以公正、专业的精神开展核查,以客观、全面的方式向安理会报告;同时我们也呼吁各方坚持根本取向,即在联合国框架内和平解决伊拉克问题。

    问:你对伊拉克销毁萨穆德II导弹有何评论?

    答:伊拉克方面已经销毁了部分萨穆德II导弹,我们对伊方能够和联合国两机构合作表示欢迎和赞赏,希望伊方能够以此精神进一步加强与联合国核查人员合作,为核查工作取得更多的进展创造条件。

    问:俄罗斯和法国都表示可能对美英提出的伊拉克问题新决议行使否决权,如俄法两国其中一国投反对票,中方是否也会投否决票?

    答:在联合国,一些国家提出伊拉克问题新决议草案,也有一些国家提出备忘录,而我们更多看到的是,国际社会希望能够和平解决伊拉克问题,特别是在联合国框架内和平解决伊拉克问题。中国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始终对伊拉克问题抱着一个非常负责任的态度。中方希望有关问题能够在联合国框架内得到和平解决。我们也要求伊拉克全面、认真、严格地履行1441号决议。应该说中方的立场是非常清楚的,而且也反映了国际社会绝大多数国家渴望通过和平方式解决问题的呼声。刚才中东社记者提到的沙姆沙伊赫首脑会议声明,我认为它也是以此为基本追求目标的。

    问:土耳其议会最近通过决议,不允许美军利用土耳其的土地和设施进攻伊拉克,请问中方对此有何评论?中方是否认为这对避免战争有利?

    答:关于土耳其议会的决议,各方的议论很多,从我这个角度讲,我不对此作具体评论。我只想强调,最近一个时期,伊拉克问题有所升温,各方都表示关注。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希望联合国安理会能够在认真听取两机构核查报告后,对这一问题进行全面、充分的讨论。我们的基本思路是,伊拉克方面应该更全面、更多、更实质性地与联合国两机构进行合作,以查清楚有关问题。如确实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应进行彻底销毁,以使伊拉克问题能够在联合国框架内得到和平解决。

    如果大家没有其它问题,我提醒一下:3月6日,即本周四,唐家璇外长将在“两会”举行记者招待会。外交部当日的例行记者招待会将取消。

    外交部网站 2003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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