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展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建议

    据调查,2001年北京拥有会计师事务所222家,注册会计师5000多名,业务量占全国的35%,是我国注册会计师力量最集中的地区。通过对北京市注册会计师业的调研,我们发现:以北京注册会计师业为代表的我国民族中介服务行业,正面临着失去国内市场的危机:一方面,由于中介机构存在着行业职能道德(独立、客观、公正)和行业经营目标(追求利润)的矛盾,同时受一些政府部门、企业法人的干预,导致全国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影响注册会计师执业的独立性和公信力。另一方面,加入WTO后,国外的会计公司占领我国会计服务市场很大的市场份额,仅有十几年发展历史的我国注册会计师业,无论在队伍素质、经营机制,还是在整体实力、竞争优势上,都难以与这些机构相抗衡。

    与国外的注册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不同,我国的中介机构,在国民经济运行中具有“经济民警”的地位,是站在民间立场上的财经制度的执法者。这一特征,决定了我国的中介机构是以维护国家与企业的利益、特别是维护国家利益为己任的特殊行业。在进入WTO后的今天,我国应抓紧研究相应对策,为提高我国注册会计师的国际竞争力,促进国内会计师事业的发展,制定相应的政策。为此,我们建议:

    一、加强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的改造

    (一)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目前审计报告整体质量不高,根本原因在于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和“内部人控制”的现象尚未得到根本的改观。因此,建议对《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进行进一步的完善,以强化公司治理结构,改变审计关系错位的现象,从而为市场中介的发展塑造良好的环境。

    (二)实施集团诉讼制度,加大对公司管理层会计造假的打击力度。在我国当前的公司治理结构下,审计报告的真实性缺乏一种来自出资人的自发监督,出具审计报告往往是一种政策需要,监督审计报告的真实性缺乏一种内在的动机。为此,要加大对审计业务的事实委托人——公司管理基层的惩处力度。建议参照国际先进经验,在国内建立起集团诉讼制度,如公司管理层进行虚假报告并造成股东的重大损失,那么部分股东就可以以集团诉讼的形式控告管理者,并要求其赔偿损失。

    二、完善注册会计师执业制度

    建议从法律、行政、自律组织三个层面,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重塑注册会计师制度。

    (一)法律制度

    1、抓紧做好《注册会计师法》的修订工作。1993年10月颁布、1994年1月1日实施的,《注册会计师法》已经不适应当前形势的发展,建议从强化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强化注册会计师的利益保障机制、处理好对客户保密与披露损害社会利益的关系角度,加紧做好修订工作。如可以通过建立企业变更注册会计师的备案制度、合同保护制度、会计信息责任制度等,来保护国家、注册会计师和客户的合法利益。同时,要调整已经落后的条文,使之符合加入WTO后的形势需要。

    2、抓紧做好《注册会计师法》与其他法律的衔接工作。目前,我国的《注册会计师法》与《民法》、《刑法》、《公司法》、《合同法》等重要的法律存在一些矛盾之处,建议抓紧研究逐步进行完善。如:《公司法》中应增加合伙制企业的有关法律规定;《注册会计师法》对经营范围、执业责任等的法律解释,应与工商行政管理有关法规保持一致。另外,注册会计师的有关法律法规还存在着与民法、刑法以及诉讼法、合同法等法律相抵触的问题,建议抓紧进行完善。

    (二)行政管理制度

    注册会计师协会作为一个行业自律组织,是一个带有“准政府”特点的行业管理机构,它与政府其它职能部门(如财政、税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起,负责着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管理工作。但这一制度设计是在1993年形成的,目前,应根据加入WTO后的实际,对这一行业管理机制进行相应的调整。

    1、明确政府和协会的职能分工。如在执业质量监督上,根据我国的实际,政府与注册会计师协会应作职能分工。政府作为注册会计师的管理者,应当为注册会计师创造一个的充分尊重、平等的工作环境,以保证注册会计师能提供良好的服务;同时要为注册会计师制定执业基本要求和标准。

    注册会计师协会作为行业自律组织,它的职能一是建立起对行业执业质量的监督网,及时掌握全行业的执业质量情况;二是加强对影响本行业信誉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惩罚力度。如:定期公布执业违法违规、粗制滥造事务所的“黑名单”等,以提高行业总体的执业质量。

    2、提供良好的发展条件。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基础设施建设”,政府要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舆论的正确引导,财政、税务政策的支持,强化注册会计师队伍的建设等等。行业协会也要为本行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发展条件,包括:协调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加强注册会计师的队伍的建设,提高注册会计师队伍的业务素质;宣传注册会计师的重要作用,打击注册会计师中不良行为,为我国注册会计师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3、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政府干预。随着我国加入WTO,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将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方式的调控作用将发挥出更大的作用。因此,必须对政府管理方式进行必要的调整。建议:调整政府对会计师行业管理方式,改直接管理为间接管理;政府对注册会计师业务,要加强检查监督,但不干预;要采取正确的舆论引导,用事实来引导企业对会计公司的选择,从而让市场发挥其优胜劣汰的作用;实行价格市场化,保证注册会计师的合理合法收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4、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目前会计师行业存在的部门挂靠、部门垄断、地方分割等现象,充分说明政府和注册会计师的关系还没有真正理顺。同时,在与实力较强的国际会计公司竞争的过程中,还需要国家对国内的注册会计业进行必要的扶持。因此,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培养一支有着国际竞争力的注册会计师队伍,国家还需要制定相应的政策。

    中国网 2003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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