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万志委员:尽快制定针对各级党政“一把手”的专门性监督条例的建议

    中共十六大报告提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一定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解决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制风险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加强对各级党政“一把手”的有效监督,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解决两大历史性课题和发展党内民主的重大措施。根据有关方面的调查,目前,对党政“一把手”监督工作得出的总体评价是: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治本措施仍然不力,惩处力度仍然不够,党政“一把手”腐败现象仍有蔓延趋势,监督工作的成效与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期望值差距较大。

    党政“一把手”监督工作不力,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党内自下而上,不敢进行严格监督。多数单位的民主生活质量不高。往往流于形式,真正的批评和自我批评难以开展起来。在一个单位内部,党政“一把手”权力比较集中,班子中副职和其他成员的升迁奖惩在很大程度上又受制于党政“一把手”。这样,他们若对党政“一把手”实施真正的监督,可能会给自身带来工作和生活上被动难堪的局面,甚至遭受到打击报复。

    2.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难以真正到位。纪检监察机关对同级党政“一把手”明显存在着不敢监督,不愿监督和无法监督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对于下一级、下两级党政班子的“一把手”一般是敢于监督的。但是由于只有监督权,而没有在用人问题上的一票否决权,一旦涉及被监督者的职务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常常显得无能为力。

    3.人大监督深度和力度不足。人大有立法权、人事任免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干部监督权。但目前省级以下人大的“一把手”往往是同级党委“一把手”的下级担任,其监督效果是有限的。

    4.审计监督在相当程度上流于形式。党政部门“一把手”离任要实行审计,但此项监督执行起来相当难,往往是党委已经决定了对某个党政“一把手”的提拔、任用和调动,审计部门才去审计,这样的审计监督就成了“马后炮”。

    5.舆论监督受限制较多。新闻媒体对各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更多的是通过对一些具体问题的披露,形成对党政“一把手”的间接性监督,存在着突出的缺陷,一是带有很大的偶然性,二是仅限于出了问题后的曝光,面对形成问题的过程难于监督,主要缺乏知情权。舆论对各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必须经过同级或上级领导审批后才能报道,否则就违反新闻纪律。

    6.信访监督一般只对下一级或下两级比较有效。地市一级信访部门收到的举报信,多数集中在乡镇、农村和企业党政“一把手”身上,而对县级以上党政“一把手”反映的却不多。信访部门对上级信件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办法,一些上访信件最终转到各有关部门处理,而各有关部门的查处结果与上访群众要求相距甚远,监督效果很不理想。

    7.民主党派监督比较薄弱。一是不知情,二是缺乏信心。

    8.群众监督是处于零散的、自发的、被动的、无奈的状态。况且,这种监督充其量也多是一种事后监督,即出了问题后的监督。

    综上所述,由于监督乏力,才造成一些党政“一把手”恃权傲法、傲纪,胆大妄为,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极端利已主义恶性膨胀,终于走上贪污、受贿、腐化堕落的邪路,成为党和人民群众的对立面,严重损害了党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对各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所以不力,主要原因在于一些地方和部门,党不管党,治党不严,官本位作祟,法制渠道不畅。其次是用人不准,个别干部本来素质很差,不该担当重任,上任后就恣意妄为。再则是缺乏正常的工作秩序,责任制考核不科学等。

    为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需尽快制定针对各级党政“一把手”的专门性监督条例。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由于过去各级党政“一把手”犯错误甚至违法犯罪的问题不很突出,所以一直没有以文件形式专门对“一把手”监督问题提出要求。但目前的情况不同了,各级党政“一把手”违法乱纪甚至犯罪问题已十分突出,仅中共十五届中央侯补委员中因腐败严重被查处的就有李嘉廷、王雪冰、许鸿运三个“一把手”。在这种情况下,制定对各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条例非常必要,建议尽快列入议事日程。关于《条例》,建议将监督的重点放在勤政、廉政的过程上,而不是最终结果上。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层次,不同工作性质,规定明确监督环节和内容,如用人、立项、重大开支、重大决策及联系群众、艰苦奋斗等;要明确规定上级党委对下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方法、渠道,建立责任制;要特别把党内民主生活会纳入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范畴,严格实行党内民主生活会考核评价制度,改变民生活会变成评功摆好会或工作会的状况,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把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审计监督、政协和民主党派监督、人大监督等外部监督都纳入党内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配合性措施,始终突出党内监督的主体地位。在党代会实行年会制和常任制的地方,开展将党的纪检委转归党代会领导,其职责主要监督各级党委成员的试点工作。

    中国网2003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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