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亚平委员:要重视解决农村税费改革后减轻农民负担面临的新问题

    农村税费改革在全国普遍推行以来,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农民负担明显减轻并得到了规范,涉农收费专项治理取得了一定进展,基层干群关系有了一定改善,农民群众比较满意。但从近期在农村调研和从有关方面反映的情况看,由于农村税费改革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配套改革措施没有跟上,农民负担出现了十分突出的反弹苗头和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村级政权运转资金缺口较大,潜伏着加重农民负担的危险。农村税费改革前,村提留占统筹提留费用总额的一半。改革后,可供行政村使用的农业税附加较改革前村提留资金减少了70%左右。从河南省的平均情况来看,500人规模的行政村可用资金由改革前的27500元下降到改革后的6600元,这些资金既要保证村干部工资,又要确保五保户供养、军烈属补助、订阅报刊、兴办村内生产公益事业等费用开支,事多钱少的矛盾十分突出,基层干部向农民打主意收钱的想法十分强烈。

    二、乡村集体债务负担普遍较重,潜存着加重农民负担的因素。如国家级贫困县封丘县,全县乡级债务达9588万元,乡均383.52万元。村级债务达4770万元,村均近8万元 (河南省的其他地方情况也大致如此)。在集体经济薄弱,没有其他收入可供支配的情况下,还债成了当前乡(镇)干部十分头疼的问题。在封丘县座谈时,一些乡(镇)村干部反映,为逃避要账,乡(镇)两个主官不敢回家、不敢在办公室、不敢接电话的问题相当普遍,如果国家不尽快明确解决问题的办法,这些负担最终将转移到农民身上。

    三、农民历年尾欠及当年其他费用未清收,留下了加重农民负担的隐患。从河南省的情况看(其他省份也大致如此),农村税费改革前,多数乡(镇)村的乡统筹、村提留和水费、农业开发贷款等均未收齐,仅新乡市就欠收6000余万元。税费改革中要求一律暂停征收,致使乡(镇)村在无法偿还旧账的同时,又背上新债,基层干部对清收这些合理费用的要求强烈,而仅靠“堵”的办法来维持也难以持久,潜存着加重农民负担的苗头。

     四、“一事一议”缺乏法定操作办法,出现了加重农民负担的新问题。税费改革后,村内兴办公益事业筹资的惟一合法渠道是“一事一议”,但截至目前,从中央到地方未出台规范的“一事一议”筹资办法,执行中的实施程序、批准单位、遵循原则、管理权限、减免措施、注意事项等不够明确,群众吃不透政策不愿交纳,从而出现了两极分化的不规范使用办法。一方面,胆小的县、乡、村干部怕出问题不敢使用,村内兴办公益事业化为泡影,阻碍了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另一方面,胆大的县、乡、村千部开始乱用,什么钱都用“一事一议”的办法收取,有的甚至把“一事一议”作为固定收费项目使用。

    五、配套改革措施未跟上,导致乱收费问题禁而不止。农村税费改革仅仅是把乡统筹村提留变成了农业税和附加,其他乡(镇)机构、教育体制、医疗卫生体制、社会保障体制等配套改革措施均未进行,乱收费的根源却没有消除。农村中小学校、计划生育、农民建房、报刊征订、农村电网改造等向农民乱收费问题虽在改革期间有所收敛,但改革后一些部门和地方的乱收费问题却又卷土重来。2002年10至11月河南省组织全省农民负担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中,乱收费仍最为突出,苏皖等省也出现了类似情况。

    六、改革后农监部门职能和工作任务不够明确,弱化了农民负担的监管力度。农村税费改革后,加重农民负担的问题并未从根本上解决,随着《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的废止,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工作重点应随之变化,但目前从中央到地方均没有出台明确的规定,不利于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势必引发农民负担反弹,影响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巩固。

    以上问题,既有农村税费改革前遗留下来的老问题,也有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随着时间的推移,将越来越突出地显现出来,甚至会演变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制约农村经济发展、激化干群矛盾的严重问题。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I.建议中央根据当前形势,从稳定农村大局出发,紧紧围绕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提出相关要求,确保农村税费改革在稳定的前提下稳步推进。

    2.抓紧进行农村税费改革后相关配套改革的落实工作,缓解仅靠农村税费改革解决农村诸多矛盾的压力。

    3.尽快研究出台乡村债务处理的有关政策,防止基层干部向农民打主意加重负担的问题发生

    4.抓紧农村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制度的建立,从根本上解决五保户供养等问题,减轻农村集体经济负担。

    5.尽快明确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

    中国网2003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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