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圣洁委员: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合力扶持宗教

    江泽民主席于1993年提出在宗教问题上要讲三句话,即“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他又加上一句“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我理解这是体现了当前宗教工作的迫切需要: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进一步对外开放的形势对我国的宗教,特别是过去从西方传来、受外国传教差会控制的基督教,带来极大的影响。

    中国基督教自1950年以来,发起并推进三自爱国运动,按三自原则办好教会,其内涵是:坚持独立自主,实行爱国爱教,努力增进团结,大力落实“三好”(即按自治、自养、自传原则做好教会工作);其核心是实现和维护中国教会的独立自主。这决不意味着中国基督教不与外国基督教交往,而是必须在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开展交往。在组织上,要维护中国基督的主权,不再受境外教会的控制;在经济上,可以接受无条件的爱心资助,但不能因此便按外国教会的意旨行事;在事工上,可以学习吸收对我有益的经验,但不是照抄照搬;在神学思想上,要特别注意调整外国神学思想中搀杂着的西方政治、社会、文化意识,造成中国基督徒不能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部分,要在坚持基本信仰的基础上,大力开展中国基督教的神学思想建设以引导信徒在现实生活中把爱国与爱教很好地统一起来。这样做是符合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的。

    当前,基督教面临着新情况、新问题。从积极方面来说,改革开放的形势使我们有更多开展对外交流的机会,如在世界宗教领袖千年和平大会、各种宗教和平会议中都有中国宗教界的身影,介绍我国宗教信仰自由的情况。基督教的正常发展,以及我们在神学思想建设中的成果,有利于消除国际上对我国及我国基督教的误解,争取国际基督教界的支持。

    但从另一方面来说,我们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与消极影响。早在数年前,境外有的敌对势力已经制定策略,培养相当数量的知识分子(包括民运分子骨干),准备把他们输送到国内来做“传教人员”。随着愈来愈多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来大陆投资办企业、讲学、留学或旅游,有些来自境外的传教士便以各种隐蔽的身份,在我国进行秘密活动,私自建立据点,或直接支持国内的非法活动。

    西方基督教有众多的宗派,我国基督教已建立“联合礼拜”,不再有宗派组织,但境外势力近年来又在国内鼓动恢复宗派活动。有的外国教会团体或教会以捐赠为手段,与国内的各种团体进行联系,逐步扩大影响,使他们的主张、观点得以在国内散布,影响群众。

    由于上述利用基督教进行的渗透活动已经在“全方位”地进行,要坚持我国基督教的独立自主的三自道路,远非我们单独的努力可以奏效。为此,我谨提出以下几方面建议:

    1.政府部门及干部必须认真学习十六大江主席关于宗教问题的论述以及2000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的精神,全面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实事求是地对待宗教问题,广泛团结宗教信徒,同时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不使境外敌对势力有可乘之机。

    2.由于境外势力有利用投资、捐赠等进行“松土工程”的策略(即以此为手段,博取好感,为进行非法宗教活动创造条件),经济界人士也要具有抵制渗透的意识,既保护境外人士的善意,又对于牵涉到宗教问题的项目采取慎重态度,对别有用心者提高警惕。

    3.随着我国“开发西部”的战略,也有境外势力以西部为重点,沿着过去的传教路线,藉“扶贫”打开缺口,抢占阵地。负责西部开发的同志们,如果对于“外援”来者不拒,有可能使某些地区或领域再度成为外国宗教势力的“领地”。

    4.学术界要重视我国宗教现状的研究,与宗教界沟通情况,支持我国宗教界为维护主权而作出的努力。对于外国学术界、宗教界所宣扬的某些观点,要保持清醒的头脑。

    5.宗教界对于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必须加强爱国主义教育,进一步开展神学思想建设,并进行群众工作,增加凝聚力,使广大信徒懂得愈在开放形势下,愈要坚持独立自主,我国的宗教才能在国际上有自己的立足之地。

    中国网 2003-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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