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曼委员:扶持民营文化产业 繁荣中国演出市场

    大家都注意到了,这些年,我们的舞台上演出次数最多、观众人数最多、嫌的钱也最多的,是外国的艺术团体及其作品。一场紫禁城三高音乐会,票价卖到2800美元,是在韩国演出的三、四倍。因为市场好,俄罗斯的“天鹅湖”不到一年时间来了四次。许多外国艺术团体有名无实,派来的并非一流艺术家,比如前不久在人民大会堂演出法国音乐剧《巴黎圣母院》的基本上是二三流演员。我还看过很多类似的演出,可以说真正的精品并不很多,舞台设置、服装等十分简陋,可他们却都能在中国赚到钱。

    这说明中国的演出市场潜力大,观众对舞台演出的需求明显增长;也说明我们自己没有或缺少叫得响的作品,没有具备竞争力的品牌以满足国人文化消费水平迅速提高的需求。从国外的艺术产品占居了优势,分割了大量的市场份额来看,说我们的舞台艺术缺乏竞争力,应该是客观的评价。

    我觉得令人痛心的不仅是我们的钱被人家赚走了,更重要的是我们的本土文化和民族艺术在丧失传播基地,其严重的后果是我们的年轻人会慢慢丧失文化身份感。我总记得美国中情局元老艾伦·杜勃斯说过的一番话:“如果我们教会苏联的年轻人唱我们的歌并随之舞蹈,那我们迟早教会他们按照我们需要他们采取的方法思考。”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98年在《文化政策促进发展行动计划》中指出:文化的创造性是人类进步的源泉,文化多样性是人类最宝贵的财富。保护和发展我们的文化,就必须提高我国文化产业的生产、创新,传播、营销的能力;而要提高我国文化产业的竞争力,现阶段应该特别重视民营文化产业的力量。

    现今一个客观的情景是:许多国有文化资源大量闲置,不能产生富有竞争力的作品;另一方面许多打算经营舞台艺术的民营文化企业在市场准入、经营和贸易权利等方面都受到限制。最重要的是,没有一个总体的发展战略和配套的政策为民营文化企业指出经营的方式和前景。

    这些年,我国出现了一些从事舞台艺术的有活力的民营团体,如牟森和林兆华的戏剧工作室,推出《离婚了别再来找我》的费明,推出《漂亮女人》的吴霜,推出《找不着北》的阿丁等。但其中没有一个成为有影响的品牌,确立自己的产业地位,更别说参与国际竞争了。为什么?因为文化产业要确立自己的产业地位就要大投入,成规模。我们知道,美国的百老汇就是一个巨大的产业,一部音乐剧《猫》能产生几十亿美元的利润。现在,欧洲舞台剧市场的兴旺度又超过了美国,如《歌剧的魅影》在英国产生的利润超过25亿美元;又如瑞士的巴塞尔专门为《歌剧的魅影》盖了剧院,叫“魅影剧场”。至于德国波鸿的“星光快车”,法兰克福的“落日林荫道”等等,都是艺术基地,也是文化旅游项目,在剧院旁有宾馆和配套的旅游服务设施,产生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它们共同的特点是:都是民营的,都是把舞台剧作为产业,都是跨行业来经营的。其为什么会成功?就是那些国家都有完善的文化产业政策和完善的文化管理体制、运行机制。

    我想做的是类似项目,很想借鉴国外文化产业成功的经验,但却困难重重。党中央和国务院都曾提出“完善文化产业政策,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但具体政策没有出台,在国际竞争中明显处于劣势的我国文化产业仍无法得到政策扶持。为此我们很着急:一方面,我们向人家开放文化市场; 另一方面,自己的文化产业如此脆弱。与我们开放市场的速度相比,我们制定和完善文化产业政策的速度是不是太慢了?

    我期望:第一,加紧制订我国的文化产业政策包括演出产业政策; 第二,在制订政策时,应考虑到国内国外不对称的竞争格局,用较大的政策支持力度使我们的文化产业尽快做大做张;第三,制定政策时,应当对各种所有制的产业一视同仁,并允许民营企业在市场化条件下参与国有文化资源的整合、重组;第四,对于有相当规模及市场前景的项目,对有益于民族文化的保护和弘扬的项目,对有较高艺术品味和水准的项目,应重点实施政策倾斜和扶持。

    中国网 200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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