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致工组:关于在城镇建立和完善特困人口医疗救助制度建议案

    在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过程中,在城镇中还有一些困难群体,主要包括民政救济对象和因下岗、失业、退休所导致的生活贫困者,以及部分低收入的在职人口。这些人因身体状况差,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概率大,就医时需自己负担相当水平的医疗费用。这些人中,有相当部分无任何医疗保障,医疗支出成为沉重的负担,经济困难使他们无法享有正常医疗服务。如何协助他们摆脱这种情况,这将是目前乃至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内经济发展过程中所需要解决的问题。向贫困人口提供基本医疗保障以提高他们对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是维护和增进他们健康的重要手段之一。为此,我们建议:

    一、在城镇建立和完善特困人口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和完善以提高特困人口对卫生服务可及性为目标的医疗救助制度势在必行。需要建立一个统一管理、各部门充分协调的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制度。

    二、在城镇建立和完善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制度应作为政府的职责。各级政府除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制改革,建立失业、医疗、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外,还应对特困医疗救助给予政策和财力方面的支持。

    三、建立贫困医疗救助的稳定筹资渠道和可持续性筹资机制。在特困人口医疗救助的筹资方面,以各级地方政府财政投入作为主渠道,建立起能够发挥作用的特困人口医疗救助资金来源,同时辅以其他途径的社会支持(如社会捐助、义卖、发行社会福利彩票等),用于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使医疗救助资金的筹集制度化,并建立完善的医疗救助资金的管理体制。

    四、提供多种形式的特困人口医疗救助。加快实行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分类管理,努力满足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在社区建设中积极进行特困人口救助工作的试点,并逐步推广。

    中国网 200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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