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江泽民主席在参加全国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教育医药卫生界联组会时强调指出:“中医药学是我国医学科学的特色,也是我国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为中华文明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而且对世界文明的进步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要正确处理好继承与发展的关系,推进中医药的现代化。中西医并重,共同发展,互相补充,可以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完善有效的医疗保健服务。”讲话发表后,全国广大中医药工作者为此振奋,深深感受到,中医药事业能有今天的好局面,是我们党的三代领导人高度重视的结果。但就目前的现状看,离江总书记提出的“中西医并重,共同发展”的要求,差距甚大。
首先是在思想认识上有较大差距。目前,不少领导和部门还没有认识到中医药学是我国医学科学的特色,是我国优秀文化的瑰宝;认为中医医院(包括民族医院,下同)不需要添置先进的诊断、检测与治疗设备,中医药不需要现代化,把中医药事业的建设停留在“三个指头,一个枕头”的原始水平上;甚至有的同志至今还认为有了西医就不需要有中医,因此,在中医机构建设和条件配备时,不仅在经费上不给予资助,而且还不准中医机构购买业务必需的大型诊断、检测与治疗设备。
其次是在经费投入上有较大差距。各级西医医院,从解放后就属于国家办的全民所有制医院,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每年都由财政拨付人头费、基本建设费、设备费、维修费,而中医医院,绝大多数是属于集体所有制医院,除极少一部分国家统一分配的卫生技术人员由财政负担人头费外,基本建设费、维修费、设备添置费,均是自行解决,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文革期间,大多数是县级中医医院又被兼并或解散,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才先后恢复;直到八十年代中后期,才先后转体为全民所有制单位,并逐步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比西医医院晚了近40年。而且在人头费拨付上还是实行老人老办法,新进的编制内人员才由财政支付,在基建费、维修费、设备添置费拨付上也是重点放在西医医院。
其三是在医疗机构设立上有较大差距。目前,全国15446个县级及县级以上医疗单位中,中医医院只有2233个,仅占县级医疗单位的12.94%;全国2109个行政县中,中医医院只有1395个,仅占行政县数量的66.145%,并不是每个行政县都有中医医院;而西医医疗机构有9396个,平均每个行政县有4.45个,而且是按照医疗、预防与保健的功能分别设置,服务功能完善,覆盖面广。在我国西部地区,差距更大,纳入国家西部开发计划的12个省及3个自治州中,地方级中医医院只有99个,仅占西部地区市级数的31%。
其五是在国家行业政策上有较大差距。在国家计委“十五”期间对医疗机构基本建设重点扶持计划中,国家级贫困县扶助计划只安排了人民医院,而极需得到补助的中医医院未列入计划;西部地区的卫生基建项目,也没有重点补助中医医院的专项经费。唯一的中医医院建设计划,仅安排到地方以上中医医院,而且资助强度还不及国家级贫困县级扶助计划中县人民医院的资助经费。
从目前的状况看,地、市、县中医医院,特别是国贫县、西部地区的中医医院基本建设严重滞后,其主要原因是各市、县财政困难,无法给予中医医院应有的资助,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成立后,每年面上的基建经费只有1千万元,直到2001年国家计委单列的中医机构基建经费也只有3500万,而全国属卫生管理的县级及县级以上的中医医院有2233家,仍然是僧多粥少,与西医院的基建投入无法相提并论,使中医机构与西医机构的基本建设距离越拉越大。党的“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远没有得到落实,因此,要实现江总书记提出的“中西医并重,共同发展”的目标,光靠中医行政部门及中医药人员努力是不能实现的,必须要国务院各部门和省、市、县各级领导真正地继承和发扬中医药事业作为振兴中华优秀文化的大事,将认识统一到江泽民主席的重要讲话上来,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切实增加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加快中医医院的建设步伐。为此,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国家在现有中医机构基建经费的基础上,每年至少增加到1亿元,主要用于西部地区和国家级贫困县的中医医院建设。2001年,国家计委已对国家级贫困县的人民医院基建给予了专项补助,2002年,又启动了疾病控制中心、妇幼保健机构的基建专项计划,而国家级贫困县的中医医院建设还没有列入国家“十五”计划,在国家“十五”计划中,从2002年起,中医医院基建经费为3500万,而且主要安排地市级中医医院。而目前全国有317所地市级中医医院,保守估算,至少有70%的需要给予资助,如按照每所中医医院安排100万的标准,仅全国地市级中医医院至少也需要2.2亿元;加上国家级贫困县的中医医院有500多个,按照每所中医医院安排100万的标准,需要5亿元;再加上省级贫困县的中医医院也申请给予资助,以上三项粗略估算至少需要10亿元以上。即使每年列支1亿元,都要10年才能完成,按照现在每年安排3500万的标准,需要30年才能完成。中央财政每年调剂1亿元,并不是特别困难的事,而从2003年起投入1亿元虽然不能完全达到中西医并重的要求,但对我国优秀民族文化的发展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并且,可以充分调动各级地方政府发展中医药事业的积极性,显著改善中医医院的基本条件,有利于更好地发挥中医药特色与优势,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有效的中医医疗保健服务。
2.在资金使用上要求各级财政或计划部门给予配套,国家、省、地市按照1:1:2的比例配套投入;此外,还要要求各级财政预算应根据经济增长幅度,按比例增加中医专项经费中的设备添置和房屋维修费。
3.在技术与设备上,要求卫生部门指定东部地区实行对西部地区的对口支援,结成一帮一或一帮多个的对子,定期派专家赴扶助单位进行技术指导,免费接受对口支援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进修和培训,并在诊疗设备装备方面给予援助。
4.科技部应加大对西部地区的中药开发和民族医药开发科研经费投入。
5.国务院扶贫办和中国药材总公司应对国家级贫困县中中药资源丰富,有一定中药栽培规模的县,给予扶贫经费,帮助其建立栽培基地。
6.请加快将发展中医药事业纳入法制轨道。
中国网 200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