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交部:应按《日内瓦公约》给予战俘人道主义待遇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孔泉在3月25日的新闻发布会上称,伊拉克战争交战双方应按照1949年《日内瓦公约》给予战俘人道主义待遇,他们的人身和荣誉应得到应有的尊重。随着战事的发展,我们呼吁双方能全面遵守《日内瓦公约》和其他有关国际人道主义公约。

    同时,他还表示,中国仍强烈呼吁有关国家停止对伊拉克的军事行动,使伊拉克问题重新回到政治解决的轨道上来。(邵宗炜)

    中国日报网200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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