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选)
众所周知,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中国就开始了改革开放,开始了向市场经济的转轨,即人们常讲的市场化。2001年中国市场化程度如何?是否达到市场经济五大因素标准?这是值得我们认真、客观地进行研究的。下面,我们从三方面来分析这个令人关注的重大问题。
(一)1978—2001年:中国市场经济快速成长
1978年,中国开始对计划经济体制进行改革。1979年,农村推广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户被给予充分的生产经营自主权。1984年,中国做出了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1992年10月,中国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2002年中国共产党的十六大进一步向世界宣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初步建立。中国将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经过20多年的努力,中国经济的市场化进程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首先是政府职能从服务于计划经济转向服务于市场经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了基础性作用。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已由生产者根据市场需求自行决策,市场主体在经营活动中获得自主权。政府逐步从直接的大量的企业管理中退了出来,成为宏观管理和社会管理者。1994年财税、金融、外汇、投资等体制改革后,中国已建立了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宏观管理体系,市场体系逐步完善。
其次,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据国家统计局测算,中国非国有经济创造的增加值占GDP比重,1992年为53.57%,2001年增加到63.37%。另据世界银行所属国际金融公司估算,1998年中国GDP中各种所有制企业的比重,国有为37%,集体为12%,私营为24%,外资为6%,股份制为3%,农户为18%。也就是说,私营部门的比重已经达到51%。这个估算为国际上所接受。非国有经济已成为支撑国民经济的重要力量。国有企业市场化程度大大提高,规范化改制力度不断加大。“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原则,人事、劳动、分配三项制度改革,促进了劳动力要素的自主流动和工资率的自主形成。垄断行业改革与重组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国有企业市场化程度大大提高,基本按照市场规则运行,转制成为市场主体。中国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外商直接投资,大批外商投资企业发挥了重要作用,进出口总额新增加部分外商投资企业所占比重达63%。欧美有许多世界著名的跨国公司,如摩托罗拉、西门子、阿尔卡特、诺基亚和飞利浦等,都在中国市场获得了巨大成功。中国市场化改革为他们开拓中国市场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他们是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见证人。
三是市场体系逐步完善。金融市场从无到有并日趋完善,劳动力市场近年来发展快速,房地产市场稳步发展,技术市场、信息市场逐步形成。商品、生产要素和服务品的价格绝大多数由市场形成,利率正在市场化,以市场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有效地发挥着作用。中介组织的发展明显加快,已初步形成了有多种机构类别、多种组织形式和多种服务方式的中介组织体系。市场的管理与监督也在不断改善与加强。
特别要指出的是,在中国,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已基本建立。这些年来,通过三次修改宪法,已明确了“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立了各种市场经济主体的平等地位。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制定了一系列法律,确立了市场规则,规范了市场主体行为,明确了国家管理经济的职能。
综上表明,中国已初步建立起市场经济体制,已成为一个发展中的市场经济国家。下面,我们进一步从定量测度角度来评估这一结论。
(二)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程度的测度结果
市场经济五大因素标准和美国、加拿大两大研究机构的经济自由化测度评价,是我们测度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程度的重要借鉴和参考。我们在五大因素基础上,确定了11个子因素,在11个子因素下确定了33个变量指标。通过对变量指标设等评分,汇总评估,得出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程度的重要结论。
下面我们先简介33个变量指标及分值,然后介绍11个子因素,并对五大因素的评分进行介绍和分析,最后将作出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程度的最终评分和简短的评论。
中国市场经济程度测度指标及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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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标 名 称
|
1992
|
2000
|
2001
|
2001年
得分
|
|
1
|
政府消费占GDP的比重(%)
|
13.11
|
13.09
|
13.58
|
2
|
|
2
|
企业所得税(含费)平均税率(%)
|
37.35
|
29.36
|
30.92
|
3
|
|
3
|
政府投资占GDP的比重(%)
|
2.24
|
3.54
|
3.90
|
3
|
|
4
|
政府转移支付和政府补贴占GDP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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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
6.70
|
7.36
|
3
|
|
5
|
政府人员占城镇从业人员的比重(%)
|
17.86
|
14.39
|
13.90
|
3
|
|
6
|
非国有经济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
|
31.95
|
49.86
|
52.69
|
3
|
|
7
|
城镇非国有单位从业人员占城镇从业人员比重(%)
|
39.03
|
65.00
|
68.09
|
2
|
|
8
|
非国有经济创造的增加值占GDP比重(%)
|
53.57
|
60.62
|
63.37
|
2
|
|
9
|
非国有经济税收占全社会税收的比重(%)
|
33.00
|
57.72
|
64.42
|
2
|
|
10
|
非国有经济进出口总额占全部进出口总额比重(%)
|
27.45
|
54.59
|
55.04
|
3
|
|
11
|
财政对国有企业的亏损补贴占GDP比重(%)
|
1.67
|
0.31
|
0.31
|
2
|
|
12
|
经营者由市场选聘的企业比例(%)
|
7.9
(1993)
|
79.98*
|
89.22
|
2
|
|
13
|
拥有决策自主权的企业比例(%)
|
54.9
(1993)
|
90.46*
|
93.14
|
2
|
|
14
|
分地区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数之差占户籍人口比重(%)
|
1.39
|
2.35
|
2.57
|
3
|
|
15
|
行业间职工人数变动率(%)
|
2.14
|
5.20
|
4.96
|
3
|
|
16
|
工资由雇主和雇员自愿谈判的企业比例(%)
|
70.2
(1993)
|
|
81.35
|
2
|
|
17
|
资本形成总额中外资、自筹和其他资金所占比重(%)
|
57.27
|
74.69
|
75.28
|
1
|
|
18
|
外方注册资金占外商投资企业总注册资金的比重(%)
|
59.75
|
69.68
|
71.11
|
1
|
|
19
|
城镇土地使用权的拍卖面积占土地使用权出让面积的比例(%)
|
5.70
|
13.34
|
12.00
|
3
|
|
20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市场定价的比重(%)
|
94.10
|
96.80
|
97.30
|
1
|
|
21
|
农副产品收购总额中市场定价比重(%)
|
87.50
|
95.30
|
97.30
|
1
|
|
22
|
生产资料销售总额中市场定价比重(%)
|
81.30
|
91.60
|
90.50
|
2
|
|
23
|
平均关税税率(%)
|
43.20
|
16.40
|
15.30
|
4
|
|
24
|
从国际贸易中获得的税额占进出口额的比重(%)
|
2.33
|
1.91
|
1.99
|
3
|
|
25
|
违反不正当竞争法规的案件立案查处率(%)
|
|
87.82
|
80.90
|
3
|
|
26
|
知识产权案件中立案查处率(%)
|
|
79.57
|
86.29
|
2
|
|
27
|
非国有银行资产占全部银行资产的比重(%)
|
|
24.59
|
26.74
|
4
|
|
28
|
非国有金融机构存款占全部金融机构存款的比重(%)
|
19.50
|
26.58
|
32.22
|
3
|
|
29
|
三资、乡镇、个体、私营企业短期贷款占金融机构全部短期贷款的比重(%)
|
7.08
|
14.85
|
15.74
|
4
|
|
30
|
最近五年通货膨胀率的平均值(%)
|
9.94
|
1.86
|
0.34
|
1
|
|
31
|
各种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利率全距系数(%)
|
|
60.00
|
60.00
|
3
|
|
32
|
资本项下非管制的项目占项目总数的比例(%)
|
|
|
28.00
|
4
|
|
33
|
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与新加坡本金无交割远期汇率月平均差偏离度(%)
|
|
1.68
|
0.55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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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指本数据是根据1997年至2001年年均值估测出来的。
以上33个变量指标中,得1分的有5个,表明这方面自由度高,市场化程度高;得2分的有11个,表明这11个方面自由度和市场化程度较高;得3分的有13个,表明这13个方面自由度和市场化程度较低;得4分的有4个,表明这4个方面自由度和市场化程度低,是我们进一步改革需要特别关注的地方。
在33个变量指标分值基础上,我们得到11个子因素的评分分值,排分值从低到高即自由度和市场化程度由高到低的排序是:“贸易产品定价自由度”1.33分;“资本与土地”1.67分;“企业运营”2.00分;“非国有经济的贡献”2.40分;“政府的财政负担”2.50分;“法律对公平贸易的保护”2.50分;“劳动与工资”2.67分;“政府对经济的干预”3.00分;“银行与货币”3.00分;“利率与汇率”3.00分,“对外贸易自由度”3.50分。
在11个子因素分值基础上,我们得到了五大因素的评分分值,排分值从低到高即自由度和市场化程度由高到低的排序是:“生产要素市场化”2.17分;“经济主体自由化”2.20分;“贸易环境公平化”2.44分;“政府行为规范化”2.75分;“金融参数合理化”3.0分,排在最后。
在五大因素分值基础上,我们得到中国市场经济程度的总评分:2.51,反映了中国市场经济程度既不是最好,也不是最差,处于中等偏好状态,或说比较自由和市场化程度较高的状态。如果折算为百分比,近似为69%。是市场化程度较前有进步但与欧美等国比较还有较大差距的一种状态。
具体的评分标准和方法,将在第十一章“中国市场经济的测度”中进行详尽的说明。
(三)中国市场经济程度的国内外比较
1.中国市场经济测度结论与国内各研究组织的同类成果比较
为进行中国市场经济程度测度结论的比较,现将国内学者做过的市场化测度概括为下面的一张表。
对中国市场化进程的各种测度指数
|
研究者
|
1980
|
1990
|
1992
|
1994
|
1995
|
1996
|
1997
|
1999
|
|
卢中原、胡鞍钢
|
|
|
62%
|
|
|
|
|
|
|
江晓薇、宋红旭
|
|
|
|
|
38%
|
|
|
|
|
国家计委课题组
|
|
|
|
|
65%
|
|
|
|
|
顾海兵
|
5%
|
35%
|
|
|
|
40%
|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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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宗胜等
|
|
|
|
|
|
|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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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明华(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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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大类共31项指标,对9个省份市场化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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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纲、王小鲁(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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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方面共15个指标对各省市市场化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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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根据王全斌“关于我国市场化进程的研究”《中国经济时报》2002年7月20日及原资料整理。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1992年后研究者们对中国市场经济程度的测度分两类,一类是绝对分值的测度,一类是相对位次的排序。就绝对分值的测度结论看,其分值最低为38%,最高为65%。其中,有三组研究者的测度结论在60%及60%以上,其中一组对1992年的评分值就达到62%,各种研究结果的年度简单平均值为52.50%。这些结论告诉我们,各位专家对中国市场化程度的测度结论,是略低于但接近于我们的测度分值的。如果考虑到我们的工作与前期研究者相比,时间已过去了若干年,而这些年中国市场化进展又很快的事实,那么,我们测出的2001年市场化指数在69%,这应具有相当的可信度。当然,这种比较是前期相比,国内研究成果尚没有2001年的,因此,这仅为大家对市场化测度结论的分析比较提供一种参考。
(四)中国是发展中的市场经济国家
中国从1978年到2001年,经历了一个改革开放的过程,一个快速市场化的进程,一个由传统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历史性转轨过程。我们借鉴美国传统基金会测度自由化指数的思路和方法,测算出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程度至2001年底已达到2.51,按百分制算法为69%。假设存在一个100%的市场经济标准,市场化程度达到69%,也意味着市场经济框架已经建立。这里,我们实际上已给出一个判断,即是否达到市场经济标准,60%应是一个临界水平。超过60%就达到了市场经济标准的最低线,就成为了市场经济国家。如果承认80%到100%之间都是成熟市场经济的区间,那么,69%的市场经济水平,更应承认是市场经济国家了。在议会里,多数人赞成通过就可成为法律;在判断是否是市场经济国家方面,多数领域或某领域大部分市场化,就可以判断这个国家从整体上已是市场经济国家了。
有人会说,你们讲一只桶盛上了一大半水,我关心的是没盛水的那一部分。诚然,中国还没有实现全部市场化。但什么是100%的市场化?哪个国家是100%的市场化?如果你要来中国投资,难道69%的市场化对你不重要吗?至于还有某些方面没有达到市场化临界水平,并不是说这一部分是非市场化真空地带,事实上,这部分领域市场化也在快速地推进中。
中国是发展中的市场经济国家,这包括两层含义。一层是中国由初级的市场经济国家在向成熟市场经济国家推进。这种含义强调了制度改革与创新,强调了中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开放和全面转轨。这一层含义是“发展中的市场经济国家”的主要内涵。我们只用了20多年时间来实现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事实证明,市场经济的核心是市场规则的确立;而建设市场经济的速度,则与制度目标选择直接相关。20多年前,中国之所以没有发展市场经济,是因为最初没有选择市场经济。在中国周边的国家和地区,一些新兴的工业国家和地区,因为选择了市场经济,几十年时间就已完成了自然经济或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的发展,也同时完成了统制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市场经济作为各种经济形态中最自由发展的经济,只要你选择了它,其发展是很快的,尤其是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
第二层含义是讲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实行了市场经济制度。这一层解释与“发展经济学”所讲的“发展”一词理解是一致的。“发展中的市场经济国家”,强调了从经济发展角度来理解这一概念的含义。发展阶段确实与经济制度有很大关系。市场经济制度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和程度上才产生的,因此,经济发展水平与经济制度有一定的关系,虽然不是等同的关系。发展程度高的国家,确实实行市场经济制度也更容易;或反过来讲,实行市场经济制度,也有助于经济发展。当然,“发展”与“发达”,虽然主要是经济发展程度的区别,但也内含着制度上的区别。从这一层含义出发,我们看到自己经济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我们还需要继续努力,保持经济快速稳定健康地增长,早日实现经济的现代化,也为全面实现市场经济制度打好物质基础。
显然,发展中的市场经济国家,是从发展与改革结合角度来判断一个国家经济制度的。同时,在这里“发展”与“改革”也是相辅相成的: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才能建立和健全市场经济制度;市场经济制度的全面建立,是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体制基础。
1998年4月7月,欧盟通过决议,将中国从其反倾销政策中的“非市场经济”国家名单中除去,给予中国介于“非市场经济国家”和“市场经济国家”之间的“特殊市场经济国家”待遇。这表明欧盟一直关心中国的市场经济发展,并及时校正对中国市场经济程度的判断。这里的“特殊”,就特殊在中国市场经济正在快速发展中,在令外国朋友吃惊的变化之中。但“特殊”不应是“非市场经济国家”和“市场经济国家”之外的第三类国家,而是应归于市场经济国家中有一定特殊性的国家。一位专家说得好:不成熟的孩子也是人,发展中的市场经济国家也是市场经济国家。因此,“特殊”不是“另类”,政策不能歧视,贸易往来需要公平。
总之,中国国民经济主要已按市场经济规则运转了,市场经济标准临界线早已突破了.这是中国人全力投入改革开放的结果,是世界范围内各种经济力量交融、激励和相互支持的结果。中国愿与各国共享改革与发展的成果。(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供稿)
中国网200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