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职:“立法委员”
出生年月:1946年9月23日
籍贯:台湾高雄市
党籍:民进党
学历:台湾东海大学毕业,1976年台南神学院道学硕士。1988年赴美国圣迭戈大学人类资源发展中心进修。
主要经历:曾任牧师、商人。1978年开始投入党外活动,曾任党外编辑作家联谊会纪律委员,多次为党外人士助选,并担任高雄市党外议员联合服务处总干事。1979~1981年因高雄事件服刑2年。1981年竞选高雄市议员落败。1986~1991年任增额“国大代表”。1989~1990年任“国大”党团召集人。1993~1995年任第2届“立法委员”。1993~1994年任“立法院”民进党团副总召集人。2004年12月当选第6届区域“立法委员”。
政党任职:1988、1989年当选民进党第3、4届中央执行委员。1994年当选民进党第6届中央常务执行委员。1996~1997年任民进党副秘书长。1998年当选民进党第8届候补中央执行委员。属民进党新潮流系。
政治主张:主张“制定新宪法,建立新国家”。因在1999年“国大”餐会上翻桌而有“火爆浪子”之名。
家庭情况:妻邓静珍。弟黄昭星,高雄市议员,民进党高雄市党部评议委员,议会党团干事长。
中国网200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