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宪

现职:“立法委员”

出生年月:1948年10月26日

籍贯:台湾云林县人。现居住在台中市。

党籍:民进党

学历:台湾慈明高职美工科、逢甲大学企业管理系毕业,东海大学法律实务研究班结业,圣地牙哥人力资源开发研究班毕业。

主要经历:早年投身党外反对运动,先后任《前进》、《新潮流》、《深耕》杂志社采访员,《美丽岛》杂志社台中基金会委员,党外编辑作家联谊会会员。1994年起当选台中市第11、12届市议员。1996年3月至2000年5月任第3届“国大代表”,7月当选“国大”主席团主席。2000年任“行政院”顾问。2001年12月当选第5届区域“立法委员”。2004年12月当选第6届区域“立法委员”。

政党任职:1986年11月加入民进党,曾任民进党台中市党部第1、2届执行委员。2000年7月当选民进党第9届中央评议委员。原属民进党新潮流系,后因在劳工问题上有异议而退流。曾为许荣淑、陈水扁等多人助选,或担任其服务处干部。

社团任职:曾任合作国际青商会OB主席,台中台湾人权促进会秘书长,大墩国际联青社社长,台中市美术协会常务监事,台中市雕塑协会理事长,台中市广告设计工会理事长等职。

政治主张:主张“台独、公投制宪”。

个性喜好:美术。

家庭情况:妻纪丽玉。

中国网2004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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