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职:“立法委员”,原“行政院大陆委员会”主任委员。
出生年月:1956年8月31日
籍贯:台湾台北市人
党籍:民进党
学历:1978年台湾大学法律系毕业,康乃尔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1984年英国伦敦政经学院法学博士。
主要经历:1984年~1991年任政治大学法律系及法律研究所副教授、教授。1988年任“经济部国贸局”顾问。1991年~1993年任东吴大学法律研究所教授。1993年起任政治大学国贸系教授,兼“经济部”贸易调查委员会委员、国际经贸组织专案小组顾问。1994年被聘为“行政院大陆事务委员会”咨询委员。1994年~1995年任“陆委会”“港澳关系条例起草研究小组”计划主持人。1995年2月~1998年任“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委员。后历任“经济部”贸易调查委员会委员、“大陆委员会”咨询委员、“经济部”关贸总协定入会咨询顾问、APEC贸易及投资委员会服务业小组主席。1996年曾婉拒担任海峡交流基金会副秘书长,后出任“国安会”咨询委员。1998年10月随辜振甫率领的“海峡交流基金会代表团”赴大陆参访,同年参加台湾当局“强化中华民国主权国家地位小组”,参与李登辉“两国论”的起草。1999年3月获聘“国家统一委员会”研究委员。2000年5月至2004年5月任“行政院大陆委员会”主任委员。2004年9月接受民进党提名为不分区“立委”两岸、财经代表候选人,并加入民进党,12月当选第六届民进党不分区“立委”。
政党任职:2004年9月加入民进党。与新潮流系关系密切。
主要著作:熟悉国际经济法规、反托拉斯法规、银行交易相关法规、知识产权法及国际经济事务,富有国际经贸谈判经验。著作有《国际贸易法专题研究》、《国际经济组织研究》等,有中英文论文近30篇。曾主持台湾当局所委托的多项研究计划,协助贸易法规的制订,是《港澳条例》起草研究小组计划主持人,参与公平交易委员会筹备处的工作,担任台湾当局对外经贸咨商及国际组织活动的顾问,在台湾加入GATT/WTO的过程中提供国际法咨询,并参与相关法律文件的草拟和修订。
政治主张:声称“台湾是一个国家”,“台湾经过五十多年发展,法律上2300万人已形成主体,台湾也有自己的主权,将来与对岸的关系,是我们自己的选择,无任何人能替我们决定”;“台湾与中华民国之间的相容性,在于如无台湾就无中华民国的生存空间,但无中华民国就没有一个团结的台湾”。主张发展两岸关系应先从经贸交流入手;曾认为“特殊的国与国关系”的提出是一种“善意”;目前没有废除“国统纲领”和“国统会”的意思,但因时空环境转变,未来不排除会有检讨与改变的空间;未来将强调“国家安全、两岸交流正常化、全面性对话、大陆政策的决策体系多元化参与和适度透明”四大方向,并提出要为两岸交流设置“国家安全网”;希望美国作为促进者帮助缓和两岸之间的紧张局势。称2004年“立委”选举“是证明台湾人可以自己永续执政的机会,所以泛绿必须过半”。
个性喜好:行事低调、冷静、稳健,柔中有刚。反应敏捷,口才好。
家庭情况:至今未婚,父母仍健在。
中国网200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