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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1日,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北京中南海会见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何厚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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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北京中南海紫光阁亲切会见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何厚铧,并向何厚铧颁布了任命他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二任行政长官的国务院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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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日,温家宝签署国务院第414号令,任命何厚铧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二任行政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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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澳门特区《基本法》规定,行政长官的任期为5年,第一任行政长官的任期将于2004年12月19日届满。根据澳门特区《行政长官选举法》规定,第二任行政长官由300人组成的、具有广泛代表性的选举委员会一人一票选出。选举委员会成员由4大界别的各个社团选举产生。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二任行政长官选举将于2004年8月29日举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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