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一、5月1日,《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管理办法》施行后,此前业界预测的外资潮并没有像想像中那样涌入,原因何在?
二、《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即将出台,它会对民营资本进入分销市场带来什么影响?
三、外企、民企、国企三大力量角逐格局形成,三方力量如何相处?
政策背景
继新闻出版总署、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3月17日颁布了《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后,又一个有关书报刊分销的规定《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有望于近期出台。根据《办法》的规定,外国投资者从事图书、报纸和杂志零售业务已于5月1日开始放开,外商投资书报刊批发业务的规定,将于明年12月1日起施行。
有报道引述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出版物发行管理司副司长张福海的话说,《规定》最大的亮点就是市场准入的平等,凡是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都会在较短的时间内予以审批,对批发企业的数额大大放宽,只要是优良资产、负责任的市场主体来申办批发企业基本上都能获得批准。新《规定》还要求各地尽快构建出版物网点设置规划。网点规划的核心主要基于两点:一是要有序、有规划地发展,二是防止地方保护主义。
1业界反应
书报刊零售业务对外商开放已近3个月。然而,从国家和我省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反馈的信息看,此前业界所预期的外商大举进入的情形并没有出现。新闻出版总署和广东省新闻出版局至今尚未接到大型外资企业进入中国书报刊分销领域的正式申请,不过,前来咨询的外资机构倒有不少。
与此相映成趣的是,内资尤其是民营资本却热切地期盼着《规定》的出台,因为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的承诺,书报刊批发业务在对外资开放之前有一年的时间作为过渡期。这一年对于民营批发企业迅速布点、抢占市场份额,是最好的时机。
从近期内、外资对书报刊分销市场开放的反应来看,似乎并没有人们预料的那样强烈。然而,平静的表面下面,却是各自在发力——书报刊分销市场,真正进入了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和外国资本进行激战的前夜。
2外资的冷与热
外资对书报刊零售放开的暂时冷落意味着什么?是零售的蛋糕不够大,还是政策面不够明晰?是国内零售企业已瓜分完市场,还是对书报刊零售市场秩序信心不足,抑或是零售的准入门槛过高?
日前,记者走访了有外资背景的某集团,发现外商们对零售的“冷落”只是暂时的,背后的热情将很快显现。
该集团的负责人称,其实,在几年前,就有不少民营资本或有外资背景的企业进入了出版发行的关联业务领域。例如,该集团早就与一些出版社合作出版儿童图书,参与国内外多家杂志的广告及相关业务。这些业务的开展,为他们更深地介入书报刊分销领域打下了良好基础。据她介绍,分销业务放开后,他们将在现有业务基础上,扩大经营范围,积极进入书报刊连锁经营领域。不久前,她们已与山东方面签订协议,总投资10亿元以上,在山东省内12个城市、每个城市建1000个—2000个书报亭。在广州,他们已利用内资,买下了广州电信属下600个红棉电话亭的经营权,准备将其改造成规范化的书报亭。此外,他们在广州新设2000个书报亭的申报工作也正在进行。目前,公司正在等待有关部门的批复,着手申领书报刊经营牌证。据悉,该集团在广州的投资也将达10亿元人民币。
说到目前外资普遍的观望态度,该负责人分析:大型外资对书报刊分销市场不是不看好,而是对单纯的零售业务兴趣不大。他们更看重的是书报刊批发业务及对产业上游的介入。而且,外商对目前的政策、法规还不够清楚。更重要的是,目前国内书报刊分销市场的秩序让他们感到担心,他们期望有一个规范的市场环境。
这位负责人关注的这几种情况,在《中国出版》杂志(第149期)刊登的《关于〈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管理办法〉几个问题的说明》中有明确的阐释:《办法》将分销界定为书报刊的“批发和零售”,而在我国《出版物管理条例》中,出版物的发行分为总发行、批发和零售3种方式,可见,外商投资书报刊分销企业并不享有出版物的总发行权。在我国新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第八条第二款中明确规定,出版物的总发行业务只能由国有独资或国有资金控股的发行企业经营。因此,外商投资书报刊分销企业都不得享有出版物的总发行权。
此外,在审批设立外商投资书报刊连锁经营企业时,还要结合我国入世承诺中的有关限制,即加入5年内,超过30家分店的书报刊连锁经营企业不允许外资控股。
《办法》还规定,外商投资书报刊分销企业从事批发业务的注册资金为3000万元,零售企业为500万元。
正是这些因素,延滞了外商进入书报刊分销业务的步伐。他们等待的,也许就是对书报刊批发业务和对发行上游产业限制的放开和松动。
3民资大腕的春天
与外资未来一年的等待相比,民营资本进入批发领域就指日可待了。在市场准备和申请准备方面,他们已进入了实质性程序。记者在省新闻出版局采访时,适逢有企业前来咨询:白马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韩子伟表示,集团进入书报刊分销领域的准备工作正在进行,近期他们在本地的一个目标是广州的公交车站、候车亭、书报刊连锁店,在省外的书报刊分销业务项目投资谈判已基本完成。现在就等《规定》出台,等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内资企业的乐观是有道理的。按照中国入世承诺,书报刊批发业务对外资开放之前,将有一年的过渡期,它将给内资进入批发领域更大的空间。同时,各省也将对大型批发网点和大卖场进行规划,国资和民营资本将在过渡期内享有申报权,并具有率先进入批发领域的可能。
省新闻出版局发行处杨世华处长认为:书报刊分销业务的开放,既是中国履行入世的承诺,也是中国发行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即将出台的《规定》,其中一个指导思想就是在对外开放前先对内开放,主要是对民营资本开放。《规定》出台后,民营资本将有更大的经营批发业务的空间;至于原来只允许国企经营的总发行业务有没有新的变化,还不得而知。《办法》的施行和《规定》的即将出台,将意味着书报刊分销业务分阶段开放进程的正式启动。
分销业务的放开,受影响最大的将是民营企业。民营企业过去只能从事零售业,而且对现有的各类批发企业的经营范围、地域也有限制。分销放开后,民营企业不仅可以有更灵活的经营方式、更大的范围从事零售、批发、网上销售、读者俱乐部等分销活动,还可以从事跨地区经营。杨世华预测,在这一年的过渡期内,一批民企将迅速介入批发业务,或批零兼营,或做出版社的发行代理,一批素质高、经营好的民企将有望成为“明星企业”。
4国有发行企业强势出击
放开后的书报刊分销领域形成多元竞争格局已成定势。外资、民营、国有三大市场力量的角逐,将给国有发行企业带来压力,也带来发展的契机。以新华书店为代表的国有发行企业,一段时间以来,一直处在舆论的关注之下。其垄断性的经营和僵化的经营体制,也在市场和舆论的压力下,悄悄发生改变。《办法》施行、《规定》即将出台,国有发行企业在市场中由被动变主动,由防守变出击。
去年,广东图书销售总额为60亿元,业内人士估算,在批发方面,国有部分占据半壁江山,在零售方面则占一半以上。占少数的国有发行企业,在经营实力上占据着绝对的优势,国有发行企业依然是我省发行业的主力军。
广东发行业的龙头、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确定的首批发行集团试点单位之一的广东新华发行集团,拥有覆盖全省的营销渠道网、完备的物流体系、强大的经济实力和体制改革所焕发的活力。在三大市场力量的角逐中,已完全具备出击的能力。广东新华发行集团拥有自有产权的经营场地10.4万平方米,全省20家超过3000平方米的大型购书中心,该集团就占了18家;集团拥有各类连锁店119家,发行网点961处,在广东每一个中等城市基本上都有网点。今年正在新建经营面积2500平方米、经营品种超过10万种的黄埔书城和经营面积1000平方米、经营品种5万种的海珠书城,即将开业。广州东圃7万平方米的“广东省图书批发中心”正在加紧建设,这里将
形成经营品种40万种以上,集市场信息、采购、仓储、配送、运输及展示、交易等功能为一体的现代化物流基地,成为中国南方图书交易中心。
面对分销领域的进一步放开,深圳市新华书店改变旧的观念,真正按企业化来运作,按照现代企业模式的规范进行管理。他们确定了4个目标:一是进行集团化筹建,通过体制改革来改变事业单位身份,真正按市场经济规律实现企业化运作;二是建立好一套员工激励和约束机制;三是大力发展连锁经营,进一步探索以人力资源、中央采购、信息管理、物流配送、营销创新为内容的连锁经营,推进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系统化,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四是做好远景规划,建设好两大新书城。
长期以来,国有书店一般图书的销售水平较低,分销市场的开放,既是挑战,也是促进。新华书店面对外资进入、民营企业成长,面对教材发行体制的变革,压力确实不小。分销格局变化后,国有发行企业借鉴外企的经营经验,提高产业集中度,向现代流通体制转变,将是保卫现有市场成果,出击分销市场的得力之招。
面对书报刊市场的新变化,杨世华说,广东分销市场欢迎各种资本进来,资本市场的开放,导致格局的改变,使3种经济成分的分销企业都能找到其着力点。行政管理部门在这个进程中主要是加强领导,引导各种业态的网点建设布局合理,维护市场秩序。
——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