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势地位阶层的流动特征

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是社会流动链条中的最高端,他们掌握着较多的组织资源,并有较强的代际继承性;经理人员阶层拥有较多的组织资源但更具开放性;私营企业主阶层大多是白手起家并拥有较多的经济资源。这三个阶层在当前中国社会结构中居于优势地位,他们都较少流向其他阶层。

一 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具有代际继承性并且多进少出的优势阶层

根据我们的阶层分类和定义,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是指在党政、事业和社会团体机关单位中行使实际的行政管理职权的领导干部,这一阶层在社会结构中居于优势地位,在我们的阶层分类等级体系中被排在最高等级位置。那么,这一优势阶层的成员主要出身于什么家庭?他们要经历什么样的流动路径才能获得当前的阶层地位?或者,什么样的人最可能成为国家与社会管理者?他们与其他社会阶层之间是否存在流动屏障或明显的阶层界线?通过代际流动表和代内流动表数据,我们可以解答上述问题,并对当前的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的人员构成和阶层特性有所了解。

代际流动表数据展示了国家与社会管理者的家庭出身比例分布。现有的国家与社会管理者当中,有15.4%出身于干部、企业管理人员和企业主家庭,9.2%出身于专业技术人员家庭,9.2%来自办事人员家庭,3.1%来自小业主和自雇劳动者家庭,16.9%来自工人家庭,46.2%来自农民家庭。单从这一比例分布来看,大多数的国家与社会管理者出身于农民和工人家庭。然而,如果我们这一分布比例与各阶层在整个社会结构中所占比例相比较,就会发现,出身于不同阶层家庭的人成为国家与社会管理者的几率有明显不同。例如,干部、企业管理人员和企业主家庭出身的人进入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的比例是他们在总体结构中的比例的6倍(15.4%/2.6%),而农民家庭出身的人进入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的比例则只是其总体结构中比例的2/3(46.2%/72.9%)。各阶层子女进入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几率的不同,显示出这一阶层具有一定程度的代际继承性。相比较而言,父亲职业是干部、企业管理人员和企业主的人,最可能成为国家与社会管理者,这些人的子女100个人中约有7个成为国家与社会管理者(6.6%)。专业技术人员和办事人员家庭出身的人,进入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也具有一定优势,这两类家庭出身的人100人中大约各有3人能成为国家与社会管理者(3.1%和2.7%)。自雇劳动者和小业主家庭出身的人,100人中大约有两人进入这一阶层(2.2%)。工人家庭出身的人,100人中有1人进入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农民家庭出身的人,100人中不到1人进入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这一几率与他们在总体结构分布中的比例基本持平。

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的代际继承性的强烈程度存在着年代差异。20世纪80年代以前开始就业的人(也就是说在经济改革之前)表现出的代际继承性要弱于1980年以后开始就业的人(即经济改革开始之后)。比如,1980年以前开始就业的国家与社会管理者中有10.6%的人出身于机关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家庭,这一比例是此一分类在总体结构分布中的平均比例(2.1%)的5倍,而1980年以后开始就业的国家与社会管理者中有25%的人来自机关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家庭,这一比例是此分类在总体结构分布中的平均比例(3.1%)的7倍;1980年以前开始就业的国家与社会管理者中有53.2%的人出身于农民家庭,这一比例低于此分类在总体结构分布中的平均比例(77.4%)约24个百分点,而1980年以后开始就业的国家与社会管理者中有31.3%的人来自农民家庭,这一比例低于此分类在总体结构分布中的平均比例(69.2%)约38个百分点。这就是说,在经济改革以前,农民子弟成为国家与社会管理者的几率要高于经济改革以后,而同时,在经济改革开始以后,机关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成为国家与社会管理者的几率要高于经济改革以前。

从代内流动分析来看,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个多进少出的阶层。换句话说,在社会流动链中,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通常是流动的最终目的地,人们流动进入此阶层之后不想再流往其他阶层,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它在社会结构中的优势地位。最初职业是国家与社会管理者的人,绝大多数(59.1%)目前的职业仍是国家与社会管理者,另外的一部分流入了经理人员阶层(9.1%)和办事人员阶层(27.3%)。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家与社会管理者流向掌握经济资源的经理人员阶层和私营企业主阶层的比例略有上升,这可能是90年代初期的下海经商潮流所造成的。掌握着组织资源的国家与社会管理者向掌握着经济资源的阶层流动,这反映出经济资源在人们的价值评价体系中的重要性逐渐上升。不过,这一趋向的流动仅仅是微量的。在那一阵下海经商潮流之后,新提拔起来的中青年干部(国家与社会管理者)下海经商的则不太多,绝大多数国家与社会管理者仍选择留在本阶层内并在本阶层内部争取行政职位的提升。下海经商的干部往往是那些没有实权的或没有太多提拔可能性的干部。

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的流入渠道是局限于固定路径的。大约2/10的国家与社会管理者最初职业就是国家与社会管理者(21.3%),约6/10来源于专业技术人员和办事人员(26.2%和31.1%),还有约2/10来源于产业工人(6.6%)、商业服务业员工(6.6%)和农民(8.2%)。因此,总的来说,专业技术人员和办事人员是国家与社会管理者的主要来源,而工人和农民成为国家与社会管理者的机会则少得多,经理人员、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则基本上没有机会进入这一阶层。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的流入渠道在经济改革前后有一个重要的变化。在经济改革之前,产业工人、商业服务业员工和农民都有一定的比例进入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尤其是农民,略超过1/10的国家与社会管理者最初职业是农业劳动者(11.1%)。在经济改革开始之后,产业工人、商业服务业员工和农民进入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的几率明显下降,尽管商业服务业员工仍有一定比例进入此阶层,但产业工人和农民则基本上没有机会成为国家与社会管理者。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来源构成的这种变化,表明此阶层的选拔规则在经济改革前后有所改变(如经济改革前,选拔干部依据于政治表现和政治身份,而经济改革以来,选拔干部更注重学历文凭),同时作为优势阶层对于较弱势阶层的排斥性增强。这种变化必然影响到此阶层的利益倾向以及与工人和农民阶层之间的关系。

二 经理人员阶层:正在形成中的较为开放性的优势阶层

经理人员阶层是指企业中非业主身份的高中层管理人员及部分作为部门负责人的基层管理人员,他们在社会阶层的等级排列中的位置仅次于国家与社会管理者,因此,经理人员阶层在当今中国社会也是一个居于优势地位的阶层。在第一章有关经理人员阶层的界定中,我们已经指出,经理人员阶层是近几年新出现而且正在形成中的一个阶层,他们同国家与社会管理者(干部)阶层和私营企业主阶层之间的区分界线还没有完全明晰化。这也就是说,这一阶层的结构化程度还不是很高,与其他阶层之间的区分界线还不是很明显。这些阶层特性对其社会流动方式有很大影响。

经理人员的家庭出身与国家与社会管理者的家庭出身有某种程度的类似性。但是,经理人员阶层的代际继承性表现的没有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那么强烈。父亲职业为机关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的人,有较多机会成为经理人员(6%),而农民家庭出身的人成为经理人员的几率相对较低(1%),这与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的情况相似。两个阶层不同的地方是,工人家庭出身的人成为经理人员的可能性(2.6%)要比成为国家与社会管理者(1.2%)多。经济改革以来经理人员阶层的代际继承性比经济改革以前有明显增强,1980年以后就业的经理人员出身于机关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家庭的比例明显提高(1980年前为3.8%,1980年后为7.2%),同时,1980年以后农民和工人家庭出身的人成为经理人员的几率(0.7%和1.6%)比1980年以前(4%和1.2%)有所下降。这一点也与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的情况相同。

虽然经理人员阶层像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一样,在社会结构中处于优势地位,但这一阶层要比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开放得多,它的流入渠道更加广泛,更加开放。产业工人、商业服务业员工和农民上升流动进入经理人员阶层的可能性(21.1%、8.9%和17.8%)要比进入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大得多。经理人员来源于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的比例不高(2.2%),这种情况比较令人意外,因为以往的公有制企业的经理人员与机关干部同属一类,两者之间的联系较为紧密,相互的流动应该比较多。但实际上,经理人员从机关干部中调任的并不多。大多数经理人员是从本企业或同行业企业人员中提拔起来的,因而,企业中的产业工人和商业服务业员工以及进入企业的农民就有机会上升流动进入经理人员阶层,当然机会最多的还是企业的办事人员(22.2%)。专业技术人员也有一定比例流入经理人员阶层(7.8%),但是,他们流入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的几率(26.2%)远远高于流入经理人员的几率。

经理人员阶层也是一个流出率较低的阶层,最初职业为经理人员的人当中,有77.3%的人仍停留在经理人员位置,略超过20%的人流向其他阶层。在流出率方面,与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最不同的一点是,经理人员并没有完全的就业保障,他们是有可能失业而流入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的,国家与社会管理者则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

经理人员的来源渠道在经济改革前后有些不同。经济改革以来,产业工人进入经理人员阶层的机会大大下降。1980年以前开始就业的经理人员当中,26.4%的人最初职业是产业工人,这一比例几乎比它在总体结构分布中的比例(13.3%)高出一倍。而1980年以后就业的经理人员中,只有16.2%的最初职业是产业工人,这一比例低于总体结构分布中的比例(21.8%)。表4-8、表4-9和表4-10的数据也显示,产业工人上升流入经理人员的几率在不断下降。1980年以前的经理人员中,由产业工人直接升任经理人员的比例(26.7%)几乎是总体结构分布中的比例(9.2%)的三倍;20世纪80年代,由产业工人直接升任经理人员的比例(13.0%)则低于总体结构分布中的比例(15.3%);90年代,由产业工人直接升任经理人员的比例(14.0%)则比总体结构分布中的比例(27.4%)低得更多。不过,经济改革以来,农民直接流入经理人员阶层的几率却在上升,他们大多是年龄较大的农民(1980年以前就业者),这可能是乡镇企业发展的结果。

作为一个正在形成中的优势地位阶层,经理人员对较低社会阶层成员的排斥性明显弱于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它为商业服务业员工、产业工人和农业劳动者等较低社会阶层留有一个直接进入上层社会的小路口。同时,作为新生阶层,经理人员阶层的人员构成也较为繁杂,它既包括有体制内(国有集体企业)经理人员——他们是这一阶层的主体部分,又包括有体制外(非公有制企业)经理人员——他们的人数在不断增长;一部分经理人员是凭借自身文化资本优势(高学历)而进入此阶层,另一部分经理人员则没有高的文化水平而凭借工作经验进入此阶层;一部分经理人员在生活方式、消费品味、价值认同方面与西方社会的职业经理人没有太大区别,而另一部分经理人员则与普通的工农阶层有较强的认同感。因此,这一阶层内部的社会经济状况及价值态度的差异还是相当大的。但是,随着这一阶层日益走向成熟,它选择成员的标准将会越来越严格,对较低阶层成员的排斥性也将增强。

三 私营企业主阶层:来自社会较低层的自立创业的优势阶层

根据我们的阶层分类界定,私营企业主阶层是指拥有一定数量的私人资本或固定资产并进行投资以获取利润同时雇用他人劳动的人,他们是掌握着经济资本的优势阶层,在我们的阶层等级排列中位于第三位。

尽管私营企业主阶层在社会结构中也是一个处于优势地位的阶层,但与另外两个优势阶层——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和经理人员阶层——相比,它基本上没有表现出代际继承性。代际流动表(略)显示,私营企业主的家庭出身的分布比例没有明显的倾向性,只有机关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家庭出身的人成为私营企业主的可能性较高于总体结构中的平均分布,以及工人家庭出身的人成为私营企业主的可能性较低于平均分布,其他各种家庭出身的人成为私营企业主的几率都比较接近于平均分布。总体上来说,私营企业主的阶层位置获得没有明显的家庭背景因素的影响,他们的成长较少依赖于父辈和家庭资源,而更多地凭借于他们自身的勤奋努力、聪明才干和风险机遇。私营企业主没有上一代的经济资本的积累基础,也基本上没有其他形式的代际资本传递(如文化资本或权力资本)。私营企业主阶层的绝大多数成员(78.1%)出身于农民家庭。不过,从个案访谈资料来看,有两种形式的代际资本传递会对大私营企业主的地位获得有影响。一种情况是,某些国家干部和国有集体企业管理人员有权调配国有资源或享有经营上的特权,他们有助于其子女成为大私营企业主;另一种情况是,有些大私营企业主的父辈或祖父辈曾经是企业家或商人,他们在家庭内部向子女传递经商创业的经验和价值态度,这有助于其子女选择经商办厂的从业道路并在商界获得成功。但这些大企业主在整个私营企业主阶层中数量极少。

私营企业主阶层是改革开放以来新出现的阶层,由于缺乏上一代的资本积累,他们大多是创业者,而且大多数私营企业主都有较复杂的职业变换经历。私营企业主阶层成员中,只有16.9%的人最初就业就开办私营企业,这其中又有约半数的人曾经变换过经营项目,另有35.7%的人从事过一项其他工作然后开办私营企业,其余的47.4%的人则从事过多种职业然后再开办私营企业。大约2/3的私营企业主在开办私营企业之前从事着蓝领职业:其中,9.7%是个体工商户,11.3%是商业服务业员工,11.3%是产业工人,29%是农业劳动者。只有约1/10的私营企业主的前任职业是白领职业——国家与社会管理者、经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这说明,私营企业主多数来自社会较低阶层,农民占有较大比例。

私营企业主阶层的形成路径在某种程度上定型了其阶层成员的行为方式和价值取向。由于多数私营企业主在家庭出身和个人经历方面与较低社会阶层有紧密联系,他们在生活方式、消费品味和言行举止以及社会心态等方面更接近于较低社会位置的蓝领阶层,而不是社会位置较高的白领阶层。与其他几个居于优势位置的白领阶层相比,私营企业主阶层的整体文化素质也比较低。这些因素使得私营企业主阶层在社会地位认同方面遇到一些障碍,由此也可以理解这一阶层的暴富心态和炫耀消费行为。另一方面,艰苦奋斗的创业经历又使这一阶层具有务实、精明和吃苦耐劳的秉性。

中国网  2004年10月8日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电话: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