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原省长张国光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1年

中共湖北省委原副书记、湖北省原省长张国光9日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受贿所得款物依法没收。(记者田雨)

新华网 2004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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