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非典,我们不得不杀果子狸。但笔者总觉得“果子狸事件”有些意味深长,至少,对果子狸恨不起来,虽然这种长相可爱的小动物现在成了致命的毒源。
人类是从何时开始吃果子狸的,无从考证,但热衷于吃果子狸好像是近年的事。据吃过果子狸的人介绍,没感觉与其它普通肉食动物有什么明显区别,大抵是用瓦锅红烧并加以药材等材料烹之。但吃过与没有吃过的心理感觉是不同的,没有吃过的人会被看作“没见过世面”,而吃过的人则津津乐道。可见,从某种意义上说,果子狸已经被社会化了,成了某些人自我炫耀的道具之一。在广东,人们对果子狸的喜好远远胜过其他省市,这只是反映了吃客们的心理取向,与纯粹的美食评价体系关系不大。但当“滥食”从野生动物扩大到“宠物”身上时,后果往往伤了另一部分人的心。
笔者的姐姐非常喜欢小动物,一次她在菜市场看到笼中的小猫楚楚可怜,就花了20多元钱买回家中饲养。但令姐姐惊讶的是,这只猫总是一副担惊受怕的样子,眼神里似乎在问“你们什么时候杀我?”半年以后,这只已经长大长胖的猫还是跑掉了。谁说动物不懂人类?这只曾经被押解到“刑场”的猫看到过无数同类的下场,知道等待它的是什么命运,所以不再相信人类。一位朋友曾经炫耀说吃过老虎肉,见人们不解又补充说“那是一只病虎”。病虎就可以吃吗?越是珍稀保护动物越值得一吃,这种欲望,根植于远古刀耕火种的荒蛮时代,与现代人类文明相隔何止十万八千里。尽管我们已经出台了野生动物保护法,但是正如马克思所说,有暴利就存在着冒险,保护野生动物也并不是什么新的话题,关键在于风气,当一个社会以吃野生动物为炫耀的时候,相关的法律肯定会变得软弱不堪。
像非典这样的“时髦病毒”,实实在在地让人类认识到一个普通道理,那就是凡事不能太过,物极必反。如果说果子狸因非典被赶下餐桌是它们的造化,那么明天,此类新的“造化”也许会降临在猫头鹰、眼镜蛇们的身上,人类如果没有觉悟,只是不断地靠野生动物们的“造化”来修正自己的行为,那实在是一件极其可悲的事情。因此,问题的要害并不在于野生动物能不能吃,或者怎样吃,而在于人类自己除了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外,有没有一个基于整个生物链的基本价值判断标准。颁布野生动物保护法是很容易的,形成社会风气却不在一朝一夕,眼下我们还仅仅是“不敢”再吃果子狸了,想吃而又“不敢”,说明我们的社会风气依然如故,我们的社会文明还不够档次。
果子狸还是颇有些“舍己救人”气概的,它们在保护同族的同时,或许也多少保护了野生的“大家”。非典使我们得到启示:尊重野生动物,并把属于它们生长与生活的家园还给它们,不再对它们进行侵扰和伤害。猎人扛着猎枪满山转悠的时代已经不再,人类获取猎物的手段却花样翻新、永无止境,如果不营造一个高度文明的社会,没有形成一种以保护野生动物为荣的社会风气,谁又能保证若干年后,圈养的大熊猫不会被端上餐桌呢?(珂言)
《人民日报华南新闻》 2004年0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