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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联体集体安全条约组织愿与上海合作组织加强合作
中国网 | 时间:2005 年07 月05 日 | 文章来源:新华网

独联体集体安全条约组织秘书长博尔久扎4日在莫斯科表示,该组织愿与上海合作组织开展更密切的合作。

博尔久扎是在上海合作组织阿斯塔纳峰会开幕前夕接受俄塔社采访时作上述表示的。他说,独联体集体安全条约组织与上海合作组织面临着许多相同的任务,但目前这两个地区组织间的联系尚不十分密切。独联体集体安全条约组织希望加强与上海合作组织的合作,特别是在打击恐怖主义、极端势力、非法移民和毒品犯罪等重点领域的合作。

博尔久扎说:“没有上海合作组织的参与,就无法在阿富汗周边建立起一条真正有效的反毒品安全带。”

独联体集体安全条约组织的前身是由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亚美尼亚、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6国于1992年签署的独联体集体安全条约。2002年5月14日,该条约理事会会议通过决议,将“独联体集体安全条约”改为“独联体集体安全条约组织”。

上海合作组织是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6国2001年在上海宣布成立的政府间国际组织。2004年,蒙古作为观察员出席了在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峰会。在此次阿斯塔纳峰会上,上海合作组织将就是否给予巴基斯坦、印度和伊朗观察员地位问题作出正式决定。(记者王作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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