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典型肺炎暴发、流行区域,当地政府可以依法采取哪些预防、控制措施?

    《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规定,在传染病暴发、流行区域,当地政府应当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组织卫生、医药、公安、工商、交通、水利、城建、农业、商业、民政、邮电、广播电视等部门采取下列预防、控制措施:

    (1)对病人进行抢救、隔离治疗;

    (2)加强粪便管理,清除垃圾、污物;

    (3)加强自来水和其他饮用水的管理,保护饮用水源;

    (4)消除病媒昆虫、钉螺、鼠类及其他染疫动物;

    (5)加强易使传染病传播扩散活动的卫生管理;

    (6)开展防病知识的宣传;

    (7)组织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染疫动物密切接触人群的检疫、预防服药、应急接种等;

    (8)供应用于预防和控制疫情所必需的药品、生物制品、消毒药品、器械等;

    (9)保证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中国网 200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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