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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华舆论:从反分裂国家法中寻求两岸协商之路
中国网 | 时间:2005 年03 月10 日 | 文章来源:中新社

泰华舆论十日此间指出,如果能着眼在反分裂国家法中关于推动两岸关系发展和两岸协商谈判的阐述,寻求突破,敲开对话协商之门,两岸关系的发展可能会柳暗花明。

十四日将在全国人大会上表决的《反分裂国家法》草案,明确规定:鼓励和推动两岸居民往来、经济交流与合作、教科文卫体交流、共同打击犯罪以及有利于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的其他活动;台海两岸可以在一中基础上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有步骤、分阶段地就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发展两岸关系的规划、和平统一的步骤和安排、台湾当局的政治地位、台湾地区在国际上与其地位相适应的活动空间以及与实现和平统一有关的其他任何问题,进行平等协商和谈判。

台湾联合报系旗下的泰国《世界日报》今天发表题为《从反分裂国家法中寻求两岸协商之路》的社论。文中强调,反分裂国家法关于以上内容的阐述切合现实需要,台湾方面应冷静分析和适切回应,推动协商和谈判的走向与发展,从而可用智慧消弭所谓“非和平方式”带来的重压。

“社论”进一步指出,反分裂国家法以“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为立法宗旨,对“台独”分裂势力有其针对性。如果反分裂国家法中所提“采取非和平方式”的三种情况不发生,“非和平方式”自然就不会发生,也就没什么可紧张的。况且整部法律未提及“时间表”。

《世界日报》认为,反分裂国家法首度以法律形式提出“以非和平方式制止‘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较为强硬,但是关于推动两岸关系发展和两岸协商谈判的阐述,展现相当柔性。

《星暹日报》今天也发表一篇署名文章指出,没有谁愿意看到中国的分裂局面,没有谁愿意看到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胡锦涛提出两岸关系发展的四点意见,中国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意义深远,表达了两岸同胞以及海外华侨华人的心愿。 (记者 罗钦文)

中新社2005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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