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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分裂国家法》为闽台经济合作提供法律保障
中国网 | 时间:2005 年03 月18 日 | 文章来源:新华社

福建各界学习《反分裂国家法》座谈会17日在福州举行。福建省委副书记黄瑞霖表示,《反分裂国家法》为推动两岸良性互动、平等协商和谈判,维护台湾同胞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福建要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作为广阔的实践平台,扩大闽台经济合作规模。

黄瑞霖强调说,《反分裂国家法》的制定和实施,是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共同愿望和坚定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遏制日益严重的“台独”分裂活动的需要,是实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需要。“我们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广大台湾骨肉同胞会越来越理解我们制定《反分裂国家法》的用意、善意和诚意。”

黄瑞霖表示,福建在维护祖国统一大业、做好台湾人民的工作中位置特殊、优势突出、作用重要,学习、宣传和贯彻《反分裂国家法》对福建具有特殊的意义。福建要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作为广阔的实践平台,加大工作力度,扩大闽台经济合作规模,提高合作层次,增强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活力和后劲。要继续发挥闽南文化、妈祖文化、客家文化等祖地文化的优势,不断增进台湾民众对福建祖地的了解和认同,增强祖国大陆的凝聚力;不断扩大闽台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方面的交流合作空间;积极拓展福建沿海与金门、马祖、澎湖地区直接往来的广度和深度,继续推动福建居民赴金、马、澎地区旅游;不断完善相关设施,积极促进两岸客运包机节日化、常态化,争取增加福建航点,方便台胞往来,推动两岸早日实现直接“三通”;大力拓展闽台农业交流合作的领域和空间。

近百名来自教育界、文艺界、社科界、新闻出版界的专家学者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王凡凡 许雪毅)

新华网2005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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