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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能从事有关网络业务吗?
中国网 | 时间:2006 年4 月29 日 | 文章来源:中国网

问: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目前网络的问题。我目前代理北京一家网络公司的相关业务(业务范围为销售域名、网站推广、虚拟主机等网络业务),也有一个销售此公司业务的站点,并且已经有了此正规公司所发的代理证书,但我属于个人,不知道是不是违法,我曾咨询过他们公司,他们是不违法,可以经营,因为我有正规公司合同和代理证书。我想咨询一下您,是否我经营的站点是合法的,是没有问题的?如果有问题请您及时指出,还需要办理什么证明或者是证件吗?

答:依据《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第11级第12条,未经备案,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从事域名注册服务活动;从事域名注册服务活动,应当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因此个人不能从事域名注册服务活动。除此之外,我们没有发现对于从业主体资格在销售域名、网站推广、虚拟主机等方面的限制性规定。建议你向信息产业部政策法规部门咨询。(地平线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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