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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是一名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负责本机关的法规审查,现在我有一个案件想请教一下,具体的情况是这样的:去年的一次执法检查中,在我们辖区的一家药店中执法人员发现一种药品质量可疑,具体就是厂家提供的该药品的检验报告书的复印件中的一项数据与标准有误,所以我们就将该药品的检验报告书与标示的厂家所在地的药监局进行了核查,结果很快就来了,证实了我们的想法,该药品是假冒了厂家,用假的报告书,可以肯定是一起假药案,我们对发现这种假药的药店进行了调查。
在这个时候,药店的负责人也积极行动了起来,通过各种办法,将这个外地的假药贩子哄骗到了当地,并扭送到了我们单位,因为这件案子涉及金额较大,我们也邀请了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工作人员,在调查中我们收集了相应的证据,但是因为已经很迟了(夜里11点多),就决定明日再调查,这时候我们明知道这个药贩肯定会跑,但是因为不能限制该人的人身自由,也没有办法,而经侦队的人说因为该案金额尚达不到犯罪的程度,他们也没办法,这人走后,药店的负责人与其纠缠在一起,被当地区公安局按治安案件处理,在这个过程中,区公安局向我局了解情况,我们也及时提供了相应的东西,并希望他们及时向我们反馈,可是该案却一直没有了下文,最近,在这个案件已发生近一年后,区公安局以构不成犯罪为由将本案移送到我局,同时有一个药贩一万元的存折,称是该药贩的违法所得,现在对于我局处理该案有一个问题,当时我们已对涉案药店负责人经营假药案进行了处罚,考虑到他的立功表现,我们采取了减轻处罚,而公安移送来的一万元其实都是药店负责人受骗的钱,据说区公安局本来决定将这些钱退还药店负责人,但是部分执法人员想在这里拿一部分钱,可药店的人没答应,所以就把这个案子移送给了我们,药监局只能把这个钱当违法所得来没收,并没有退回的法律依据。
现在我就想咨询一下,因为在这个案子中我觉得药店负责人确实有立功表现,当药贩提出私了时他仍然决定向政府机关反应,这种对政府部门的信任,我们应该想办法支持与鼓励,但是我没有什么好办法,也不是药监局的负责人,所以我想问一下专家,怎么才能给这种守法的老实人维护公道,谢谢,我的个人邮箱是 dxyjxyq2003@sina.com ,盼回复。
答:具体药店怎么被药贩骗走1万元钱,你的问题中没有明确的陈述。如果药店被骗走1万元钱,而药店在此过程中无违法情节,则该1万元应当返还药店,而不应当作为违法所得没收。如果药店虽然被骗走1万元钱,但药店在此过程中自身也有违法情节,则该1万元一般应当作为违法所得没收。如果药店认为应当向其返还1万元而有关机关不予返还,药店有权向做出具体处理决定的机关的上级单位申诉,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药店积极协助抓住药贩,有立功表现,应在处罚时作为从轻情节予以考虑,但这与药店应否被返还1万元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地平线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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