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道匡:充分把握CEPA机遇、积极参与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全文)

众所周知,自从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内地实施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中国因素”就一直对澳门经济发展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澳门特区成立以后,与内地的经贸关系更为密切,尤其与广东建立了相当紧密的经济贸易往来。根据国家商务部和广东省外经贸厅的资料显示,至2003年11月为止,澳门在内地的投资项目累计有7458个,投资金额为44.56亿美元,其中在广东的投资项目就有5341个,投资金额30.8亿美元,分别占国内总投资的71.6%和69.1%,从中可见粤澳两地经贸往来之密切。

2003年10月17日,国家商务部与澳门特区政府签定了《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下简称CEPA)标志着澳门与内地经贸合作的一个新的历史开端。正如有关研究CEPA及其实施的人士所指出一样,CEPA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就在于“更紧密”这个关键词之中。所谓的更紧密关系,其实就是在原有基础之上,进一步加强政府层面合作,消除制度障碍,促进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为两地经济互动融合创造更便利条件。

CEPA作为中国内地与澳门的区域性商贸协议,内容关系到深层次的经济一体化发展。CEPA的范围适用于全国各地,2003年7月以来广东省领导提出的“泛珠三角”合作构想逐步深化明确,澳门与大珠三角和泛珠三角的区域合作,将展现出更为广阔的合作前景。澳门积极参与区域合作,其目的不仅在于搞多少合作项目,更为重要的是在区域一体化中形成各方之间的良性互动合理定位,建立公平开放的统一市场,从而真正达到“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长远目标。

在过去二十多年的大珠三角合作中,已逐步形成了粤港澳合作的基本思路,即将“广东发展成为世界上重要的制造业基地之一,香港要发展成为世界上最重要的物流和金融服务中心之一,将澳门发展成为世界上具有吸引力的博彩、旅游中心之一和区域性商贸服务平台。而包括粤港澳在内的大珠三角则建设成为世界上最繁荣、最具活力的经济中心之一。”

在即将开始的新一轮泛珠三角合作中,这种合作模式仍然可用,但可以预期由此产生的规模、效应、辐射范围和可以依托的腹地将更为广阔。

在CEPA实施初期,人们的关注,往往较为集中于货品贸易和服务贸易方面,但是从加强政府层面合作而言,加快贸易投资便利化各项措施的落实更为重要。尤其在澳门推动CEPA的实施过程中,最重要的内容可能不是在零关税、服务贸易的落实之中,节省了多少关税和已经投入了多少项目,而是与政府管理有关的制度创新和贸易投资便利化,对于新一轮的泛珠三角合作道理亦然。

在有关泛珠三角合作的讨论中,大家对打破行政区域分隔,消除制度障碍、建立统一市场形成共识,但其实施则需要不断地协调磨合。我们仍然以粤港澳这个大珠三角区域为例分析,大珠三角经过自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以来多年的互动整合,今日已经成为全中国经济最活跃、最发达,对外开放和自由度最高的前沿区域。但是即便如此,在大珠三角区内,人员、货物、资金、信息的流通仍然受到各地不同制度、法规及行政管理的制约。就以港澳两个特区为例,至今两地居民互访往来中,其所持证件种类和准入逗留制度仍然标准各异未能统一,在大珠三角之内,即使两个相邻城市出租车异地载客分别受到规限,高速公路、国道、市道、甚至镇道收费关卡林立,段段收费更是普遍现象。上述事例表明消除行政区域限制,建立统一市场,促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仍然需要各地政府作出切实努力。

以下,对于促进区域合作落实贸易投资便利化各项措施,提出几点建议,供大家参考:

1.消除分隔障碍统一市场运作

泛珠三角合作构建区域统一大市场,关键首先在于合作各方形成“互利共赢”共识,主动加强协调沟通。弱化“行政区划”概念,强化“经济区域”观念。要打破地域界限,统一布局和建设跨区域大型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推行逐步趋同的经济法律政策,协调产业发展规划。由此加强区域资源整合力度和协同发展能力,解决以往各自为政、重复建设、低层次竞争、浪费资源而效益欠佳等问题。同时,消除制度障碍,发挥区域统一大市场的制度协调效应和资源互补效应,达到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目标。

2.加强产业与中小企业合作产业与中小企业的合作是区域合作的组成部分,根据澳门的具体情况与CEPA的有关安排,澳门应当尽快与泛珠三角之间建立产业合作、以及中小企业合作的专责部门,推进双方的合作发展。

在产业合作方面可以先就旅游业、物流运输业及制造业展开。其内容包括:消除这些产业在投资、服务方面的有关障碍;促进产业及行业之间的人力资源开发;资源与旅游业、物流运输业及制造业相关服务业的合作计划;促进上述产业在区域之间的资讯交流。

在中小企业的合作方面,可以就中小企业的金融问题、资讯交流与沟通、市场准入、技术分享、人力培训与开发、以及中介服务机构合作方面的内容展开。

3.建立澳门与泛珠三角联络协调机制

近年,澳门特区政府提出了构建粤西地区经贸服务平台的计划。泛珠三角合作概念提出后,这个计划的服务范围可以相应扩大。按照CEPA规定,根据澳门与珠三角区域互动的地区性特点,建议在粤澳联席会议及粤澳高层联络协调机制已经形成的基础上,尽快设立澳门与泛珠三角区域、以及地区城市间的定期协调的联络机制。以加强澳门与泛珠三角地区的经济联系。

联络形式除了政府间的机制外,同时鼓励各地的商界组织、行业协会参与,由此进一步推动澳门和泛珠三角地区之间的经贸互动,充实和加强澳门经贸服务平台的功能作用。

4.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合作

人力资源的开发合作是区域一体化中的主要内容。从澳门的经济发展的资源要求观察,可以说,人力资源的素质是影响澳门长远的社会与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根据澳门的实际情况,应当利用CEPA框架的启动机制,由澳门与泛珠三角的教育主管部门组成人力资源扩展开发的组织架构,专事于区域合作的产业、中小企业所需的人力资源开发。例如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以及物流管理人员的培训等等。

5.提高法律法规透明度,完善合作机制规则统一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要内容,CEPA就此专门在贸易投资便利化中的第七部分作了规定。因此,就规则透明度的合作事项可以在泛珠三角合作机制内设立专责小组,开展这个工作。规则的透明是建立与完善市场经济体系的重大措施,中国内地面向市场经济的改革已经走过了量的扩张阶段,进入了质的提升与完善,而建立市场经济的秩序与规则就是这个阶段的实质性内容。从这一点出发,泛珠三角在启动市场规则透明度方面先行一步,将建立泛珠三角在全国制度创新的优势。而法律、法规的完善及增加透明度,将会有利地推动区域内企业的多向投资活动。

我们认为,澳门回归祖国为澳门和内地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而CEPA的实施更进一步从法律和制度方面,为澳门和内地的合作提供了更好的便利和保障,展望未来,澳门与大珠三角和泛珠三角多方面的合作,必会创造出一番新的局面及取得新的成果,从而达到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目标。

(澳门理工学院社会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杨道匡,本文根据现场速录整理,如有错误,敬请原谅!此稿未经大会组委会最后核准,仅供参考!)

南方网 200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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