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卫生厅发出通知 严格禁止非法鉴定胎儿性别

为做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遏制性别比升高势头,贵州省卫生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违法进行人为选择性别行为展开严厉打击。

据了解,2003年贵州省出生男女婴儿性别比继续攀升,已远远超过正常值107比100。造成出生婴儿性别比失调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一些地下诊所和个别医疗单位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一些人重男轻女,在胎儿性别鉴定是女婴后堕胎或引产。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通知禁止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

省卫生厅暂指定贵阳市妇幼保健院、贵阳医学院附属医院、省人民医院、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为实施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机构。在实施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时,由3人以上专家组集体审核,明确胎儿是否患有遗传病,经确诊,确需终止妊娠的,可为其出具医学诊断结果,同时将诊断结果通报受诊断人户口所在地县(区、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其他任何保健机构和个人不得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并且各种检测报告不得含有胎儿性别的内容。开展终止妊娠手术的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取得《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执业许可证》(终止妊娠或助产技术许可)。未经批准的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终止妊娠手术。

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有关规定,对违法进行人为选择性别的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最低将处100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省卫生厅将在近期大规模开展贯彻落实相关规定的督察工作。(萱竹)

 

《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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