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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与产业的关系如何?对于广西,这个问题似乎从宏观上已经解决。从理论上,我们接受了“文化产业”的理念,从实践上,我们看到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强势文化裹挟现代产业愈演愈烈,其文化产业带来的丰厚利润,已经超过汽车、航空、机械等传统制造业,甚至越过了电子工业。
文学是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文化产业的高歌猛进和骄人业绩,文学功不可没。文学创作离不开文化大背景,文学精品又是文化的灵魂,引领文化的尖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学创作是发展文化产业的基础,文化产业又给文学创作提供物质条件和社会动力。当代著名作家张贤亮自称为中国作家的“首富”,他创办的西部影视城,使之成为作家成功进入文化产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从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和市场经济大潮波涛汹涌,推动中国社会进入转型期。这就是从农业文明到工业文明或后工业文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革命型政治到建设型政治,封闭单一文化到开放多元文化。我们看到广西当代作家,特别是一批年轻的新锐作家,赶上了从文化转型到文学蜕变的列车。一方面是创作观念、叙述方式等,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变,产生了一批占据国内文学前沿的佳作,连获全国性文学大奖;另一方面是迎接市场的挑战,另辟蹊径,偷尝文化产业的“禁果”,避开文学“疲软”和“边缘化”,享受文化市场的快乐。也就是说,广西的文学创作力求既与国内当代文学先进行列“接轨”,又与世界性的文化产业方式“接轨”。
近几年广西作家群体“触电”,其作品与影视产业结缘,可圈可点的事例不少。东西写了电视连续剧《永远有多远》及电影《姐姐词典》等,其中电视剧《响亮》2004年播放以来,在各地收视率都名列前茅。凡一平的《跪下》、《寻枪》、《理发师》等小说均出售了影视版权。在鬼子的《幸福时光》搬上银幕之后,李冯编剧的《英雄》、《十面埋伏》在国内和北美都创造了票房奇迹。这些都说明广西当代文学有了产业觉醒,打破了文学自我封闭的旧模式,但并不是说广西文学完全达到了真正的文化产业自觉。
从战略理念上,我们还认为文学是高雅的“正业”,产业是低俗的“副业”,只是把文化产业当作对文学“以文补文”的手段。有人计算过一部长篇小说不过1万多元稿费,而依据长篇小说改编的电视剧《响亮》,在上海每集卖出了6万元,北京则是5万元,不必说还有可观的赞助费、广告费。虽然投入也很大,但水涨船高,作者的收入也会相应提高。于是,有人担心广西作家会不会在影视中“沦落”,而把作家进入产业与创作精品对立起来,以为产业成就是“决战长篇”的障碍。其实,文学与产业相结合,并不是为了一些物质利益的权宜之计,而是振兴当代文学、使之走出边缘化的根本性举措。
文学的产业自觉,其意义在于解放和发展文艺生产力。解放和发展文艺生产力,首先要解放文艺生产力的第一要素——文艺家自己。作家从构思——写作——作品,这是生产过程的一部分,这时的文学成果还只是一个半成品。作家还有更重要的任务,就是要参与文学产品的消费、分配、积累,以至再生产。这其中要接受市场的挑选,也就是受众的考验。而在高科技迅猛发展和传播方式多样化的时代,文学产品与科技和其他艺术门类联姻,可以提升其附加值。文学的产业自觉和文学的精品意识完全可以统一起来。作品受到市场欢迎、社会宠爱和受众青睐,无疑是成为真正精品的一个重要参照系。
从运作方式上,创作主体往往害怕进入产业链。我们习惯于坐“铁交椅”、端“铁饭碗”,在计划体制内搞“业余创作”。推行签约作家制,是体制改革的有益尝试。广西运用这一新体式,培养了一批有潜力的作家,产生了一批好作品。但仅仅有这一招还不够,而且这种作法还是政府按计划投入,况且能纳入计划中的作家人数十分有限,身份又多是“国家干部”。而文学的产业运作,可为千千万万的有志者提供创作平台,产生大批职业创作人,其产品的“双效益”不可估量。
从形成机制上,文化产业适应市场经济的新形势,适应文化消费者,灵活多变,讲求实效,为当代文学开辟生存和发展的新道路。当前有人叹息出书难,辛辛苦苦写了作品,出版社不用,怎么办?运用产业机制,掌握市场信息,就能解决这个难题。有的作品一出手就成为畅销书,这类书稿出版商争相抢购。有时虽在出书阶段不被看好,但它与现代科技、现代媒体、现代传播手段相结合,制作成影视剧、多媒体课件、游戏软件、旅游专题片等,便身价百倍,一鸣惊人,而原创的文学作品也就乘势而上成了抢手货。
广西当代文学的产业自觉,还有一段相当长的路要走。虽然道路曲折,但是前景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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