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日从人事部了解到,从1996年至2002年的七年时间里,全国各地国家机关共辞退17857名公务员,机关作风因此明显转变。
几年来,各地通过建立和推行辞职辞退制度,优化了公务员队伍,增强了公务员队伍的危机感,完善了竞争激励机制,形成了行政机关新陈代谢的良性循环。
据人事部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完善相关规定,研究公务员的辞职条件,目的在于保证辞职辞退工作按照规定的程序、条件执行,减少因程序不合法形成的申诉案件,使辞职辞退工作更趋科学化、规范化。(记者/周晓曲)
《光明日报》200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