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今天推出政制发展网页(www.cab-review.gov.hk),并向公众提出12条咨询意见:
1.香港的政治体制发展如何能符合《基本法》中香港是中国不可分离的部分(见《基本法》第1条)?
2.香港的政治体制发展如何能符合《基本法》中香港特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见《基本法》第12条)?
3.香港的政治体制发展如何能符合《基本法》中行政长官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既对中央人民政府负责,又对香港特区负责(见《基本法》第43及45条)?
4.“实际情况”应包含什么?
5.“循序渐进”应如何理解?
6.香港的政治体制发展如何才能“兼顾社会各阶层的利益”?
7.香港的政治体制发展如何才能“有利于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
8.你认为怎样才是附件一和附件二中修改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最合适立法程序:修改附件一和附件二及本地立法;或只是本地立法?
9.修改附件一和附件二中有关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是否需要援引《基本法》第159条的程序?
10.修改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应如何激活?
11.如未能就修改2007年以后的立法会产生办法达成共识,第四届立法会是否沿用第三届立法会的产生办法?
12.“2007年以后”应如何理解:是否包括2007年?
中国网200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