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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中国大气环境污染仍然以煤烟型为主,主要污染物是二氧化硫和烟尘。酸雨问题依然严重。
1998年,全国二氧化硫、烟尘和工业粉尘的排放量分别为2090万吨、1452万吨和1322万吨,分别比上年下降了7.8%、7.7%和12.2%。生活来源的二氧化硫排放量为497万吨,比上年提高0.6%;生活烟尘排放量为277万吨,比上年下降10.1%。生活来源的污染物占总量的比重较上年有所增加(详见表2,图4)。
表2 1998年与1997年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对比 单位: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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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二氧化硫 |
烟尘 |
工业粉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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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 |
工业来源 |
生活来源 |
总量 |
工业来源 |
生活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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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量 |
占总量比例(%) |
排放量 |
占总量比例(%) |
排放量 |
占总量比例(%) |
排放量 |
占总量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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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 |
2090 |
1593 |
76.2 |
497 |
23.8 |
1452 |
1175 |
80.9 |
277 |
19.1 |
1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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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 |
2266 |
1772 |
78.2 |
494 |
21.8 |
1573 |
1265 |
80.4 |
308 |
19.6 |
1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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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值 |
-176 |
-179 |
-2.0 |
3 |
2.0 |
-121 |
-90 |
0.5 |
-31 |
-0.5 |
-1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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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率(%) |
-7.8 |
-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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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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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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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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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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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历年县及县以上工业二氧化硫、烟尘、粉尘排放量变化情况 |
状况
酸雨 以煤烟型为主的大气污染导致酸雨的覆盖面积约占国土面积的30%,呈明显的区域性特征。
1998年,全国降水年均pH值范围在4.13~7.79之间(见图5),降水年均pH值低于5.6的城市占统计城市数的52.8%。73.03%的南方城市降水年均pH值低于5.6,降水pH值低于4.5的城市有临安、株洲、益阳、韶关、清远、南昌、鹰潭和长沙等。北方城市中的图们、青岛、西安和铜川降水年均pH值低于5.6。
华中酸雨区的污染有所减轻,但中心区域降水年均pH值仍低于5.0,酸雨频率在70%以上。
华南酸雨区污染总体格局未变,但南部沿海部分城市降水年均pH值逐年降低,酸雨出现频率逐年上升。
华东、西南酸雨区总体污染程度仍维持在上一年的水平,但福建西部的武夷山和云南、贵州西部的部分地区有所好转,降水年均pH值高于5.6。
青岛和图们是北方两个较为稳定的酸雨污染局部区域。其他几个北方城市降水年均pH值虽低于或接近5.6,但从酸雨频率来看,尚不足以说明该区域已形成稳定的酸雨区。
措施与行动
1998年,工业废气中,燃烧废气消烟除尘率(含县及县以上工业和重点乡镇工业污染源)和工艺废气净化处理率(含县及县以上工业和重点乡镇工业污染源)分别达到89.4%和77.1%,比1997年分别提高了1.0个和0.2个百分点,其中县及县以上工业分别为91.5%和79.9%,分别比上年提高了1.1个和0.5个百分点。
国务院批准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划分方案》,划定"两控区"的总面积为109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11.4%,其中酸雨控制区面积为80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8.4%;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面积为29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3%。方案规定,在"两控区"内,禁止新建煤层含硫份大于3%的矿井,对建成的生产煤层含硫份大于3%的矿井,逐步实行限产或关停。除以热定电的热电厂外,禁止在大中城市城区及近郊区新建燃煤火电厂。新建、改造燃煤含硫量大于1%的电厂,必须建设脱硫设施。《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规划》正在编制中。
保护臭氧层
中国通过履行《保护臭氧层的蒙特利尔议定书》,控制了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生产和消费的增长势头。1998年共有30个项目获《保护臭氧层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多边基金的资助。截止到1998年底,获多边基金资助项目262个,总金额2.9亿美元。其中,已有23个项目验收合格,实现ODS淘汰量23898吨ODP。1998年,对多边基金项目的申报方式和实施方式进一步创新,以逐渐形成根据行业和ODS生产和消费特点的单个项目、伞型项目和行业淘汰相结合的淘汰方式,不仅保证了ODS淘汰的效果,同时提高了多边基金的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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