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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配合CEPA第三阶段的法律修订年底前完成
中国网 | 时间:2005 年11 月24 日 | 文章来源:中新网

中新社香港十一月二十三日电(记者张红)中国商务部副部长马秀红二十三日在香港表示,与明年实施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补充协议二(CEPA第三阶段)有关的十个服务贸易领域的法规规章,七个已经完成修订,相信年底前所有法律均可以修订完毕,确保CEPA第三期能够如期依法实施,令港商得到保障。

马秀红在港出席“中国投资政策研讨会”时透露,有关部门目前已经完成了对建筑、银行、商标代理、视听服务、人才中介、期货经纪、文娱、海陆和航空运输等方面法律规章的修订,目前关于货运代理、会计、物流和职业介绍方面法规规章的修订或制订工作正在抓紧进行,相信在明年一月一日CEPA补充协议二正式实施之前,所有的法律相关工作都会完成,以确保CEPA按期依法得到实施,令香港投资者对内地的投资都能得到相应法律的保障。

她表示,CEPA自二00四年一月一日正式全面实施以来,大大减少了内地与香港经贸领域的体制性障碍,促进了两地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和贸易投资便利化,加快了内地与香港货物、服务、资本、技术和人员的自由流动,双赢效果正在快速显现。今年一月一日CEPA补充协议又开始实施,在法律、会计、视听、建筑、分销、银行、旅游、运输和个体工商户等九个领域原有开放承诺的基础上,进一步取消了股权限制,降低了注册资本、资质条件等门槛,放宽了地域经营范围和自然人流动的条件;今年十月又签署了CEPA补充协议二,内地将自明年一月一日对进口的原产于香港的货物全面实行零关税,同时在法律、会计、建筑、视听、分销、银行、证券、旅游、运输和个体工商等十个领域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

马秀红强调,随着国家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开展,配合CEPA,内地与香港经贸合作将会更加密切,可以达致双赢局面。

根据商务部统计,截至今年九月底,香港在内地累计投资设立企业超过二十五万家,实际投入金额二千五百多亿美元,分别占全国累计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数和实际使用外资总额的百分之四十六点一七和百分之四十一点九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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