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总理定期会晤机制

中俄政府首脑(总理)会晤始于1992年,定期会晤机制始于1996年。1996年4月俄罗斯总统叶利钦访问中国时,两国领导人就定期会晤达成原则一致,双方认为保持各个级别、各种渠道的经常对话,特别是两国领导人之间的高级、最高级接触和协商具有重要意义。同年12月26日至28日,李鹏总理对俄罗斯进行工作访问,双方决定建立中俄总理定期会晤机制。为协调这一机制的工作,设立了政府首脑定期会晤委员会。在该委员会框架内常设经贸和科技合作分委会、能源合作分委会和运输合作分委会。这次会晤标志着中俄两国总理定期会晤机制正式启动。

1996年12月中俄总理定期会晤机制启动后,历次正式会晤情况如下:

第一次正式会晤:1996年12月26日至28日,应俄罗斯总理切尔诺梅尔金邀请,李鹏总理对俄罗斯进行工作访问,从而正式启动了中俄两国总理定期会晤制度。双方决定成立政府首脑定期会晤委员会,在该委员会框架内常设经贸和科技合作分委会、能源合作分委会和运输合作分委会。双方还签署了《建设连云港核电站框架合同原则协议》、《中国人民银行与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合作协议》。双方确认了中俄经贸和科技合作委员会会议达成的协议,指出进一步加强两国在能源、机械制造业、航空和航天工业、运输业、农业和高科技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次正式会晤:1997年6月26日至28日,俄总理切尔诺梅尔金正式访问中国,两国总理正式签订了《中俄两国政府首脑定期会晤机制及其组织原则的协定》。根据这一文件,两国总理的会晤每年不少于一次,在中俄两国轮流举行,以便协调两国在经贸、科技、能源、运输、核能和其他方面的合作。双方还签署了以下6个文件:中俄两国政府1997年至2000年贸易协定、中俄两国政府1997年经贸合作议定书、中俄两国政府关于保留俄罗斯联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总领事馆的协定、中俄两国政府1997年至1998年文化合作协定、中俄两国关于组织实施石油天然气领域合作项目的协议。

第三次正式会晤:1998年2月17至18日,应俄罗斯总理切尔诺梅尔金邀请,李鹏总理对俄罗斯进行正式友好访问。双方签署了5项文件:中国政府和俄罗斯政府关于在高速船建造领域进行合作的协议;中俄政府关于解决政府贷款债务的协定;中俄政府1998年经贸合作议定书;中俄政府关于简化俄罗斯公民进入中俄边境互贸区中方一侧手续的换文;中俄政府关于开设中俄边界珲春(中国)-马哈林诺(俄罗斯)的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口岸的换文。

第四次正式会晤:1999年2月24日至27日,朱镕基总理对俄罗斯进行正式访问,目的是落实江泽民主席同叶利钦总统达成的重要共识,全面促进中俄平等信任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特别是推动两国经贸合作。双方签署了有关经贸、能源、核能、科技运输等领域的11项协议。

第五次正式会晤:2000年11月3日至4日,俄罗斯总理米哈伊尔·卡西亚诺夫应邀对中国进行正式访问,同朱镕基总理举行中俄总理第五次定期会晤。

第六次定期会晤:2001年9月7日,朱镕基总理开始对俄罗斯进行正式访问。8日,朱镕基总理与卡西亚诺夫总理在圣彼得堡举行了中俄总理第六次定期会晤,会后签署了《中俄总理第六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两国总理就扩大两国政治、经贸、科技和人文等领域的互利合作和紧迫的国际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

第七次定期会晤:2002年8月21日至23日,应国务院总理朱镕基的邀请,俄罗斯联邦政府总理米哈伊尔·米哈伊洛维奇·卡西亚诺夫对中国进行正式访问。22日,朱镕基在上海与卡西亚诺夫举行了中俄总理第七次定期会晤,中俄双方就积极落实《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扩大两国在政治、经贸、科技和人文等各领域的全面互利合作深入交换了意见,并达成一系列重要共识。会后,签署了《中俄总理第七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并出席了《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纪要》、《中国人民银行与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关于边境地区贸易的银行结算协定》和《中国工商银行向俄罗斯对外贸易银行提供2亿美元出口买方信贷框架协议及对此的保险协议》等其他三个文件的签字仪式。

第八次定期会晤:2003年9月22至25日,应温家宝总理的邀请,俄罗斯总理卡西亚诺夫对中国进行正式访问,其间于9月24日在北京举行了中俄总理第八次定期会晤。温家宝总理与卡西亚诺夫总理举行了会谈,两国总理签署了《中俄总理第八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 》,出席了其它5个文件的签字仪式。

新华网 2004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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