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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家公司对价水平高于试点公司
中国网 | 时间:2005 年9 月14 日 | 文章来源:中证网

继周一34家公司发布了股权分置改革公告后,昨日剩下的6家公司公布方案,这6家公司每10股流通股平均获得对价2.53股。至此,股改全面推开后的40家公司方案全部出台,每10股流通股获得对价按流通股加权平均为3.03股,高于第二批42家股权分置试点公司按最后实施方案计算的流通股加权平均2.95股的对价水平。

新公布的6家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送股方式为主。6家公司中建投能源、中金岭南、铜都铜业、新中基和西山煤电等5家采用送股方式,福星科技1家公司采用缩股方式。

在天相股权分置测算模型下,6家公司每10股流通股获得对价水平按流通股加权平均计算为2.53股。对价数量最低的是铜都铜业,每10股流通股获得2.2股,最高的是新中基,每10股流通股获得3.2股。

承诺条款中的额外承诺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一是控股股东增持社会公众股计划。建投能源控股股东承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1个月之内,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低于3.10元,河北建投将以每股3.10元买入,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资金,除非建投能源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不低于3.10元或1亿元资金用尽。

二是二级市场限售价格。福星科技第一大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的价格不低于10元。

三是赔偿承诺。中金岭南、福星科技、新中基和西山煤电的非流通股股东保证:若承诺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时,将赔偿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损失。

四是现金分红承诺。西山煤电承诺从2006年开始连续三年现金分红比例将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50%。承诺人将提出分红预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五是代为支付承诺。福星科技公司第一大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期间,如出现其他非流通股股东的股份发生被质押、冻结等情形而无法向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的情况,汉川钢丝绳厂将代其垫付。建投能源由于存在法人股正在转让及审批手续办理、法人股东依法过户等情形,控股股东河北建投同意对该等股份先行代为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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