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0月14日,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决定》最重要的、带有根本性的理论创新成果主要包括5方面: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新发展观;提出“五个统筹”与“五个坚持”相统一的新的统筹兼顾理论;提出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的观点;提出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使其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的观点和政策;提出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体制的观点和设想。
相关专题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聚焦
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
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
十六大--继往开来的历史盛会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体制研究报告
东北振兴之路
专题首页
|
经济体制改革
|
非公有制经济
|
国企改革
|
农村改革
|
市场建设
|
金融改革
涉外经济体制
|
就业和分配
|
科教文卫
|
法制建设
|
行政管理体制
|
党的建设
金融改革
·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深化改革 完善社会主义金融体制
·
三中全会给证券市场带来哪些新机会?
·
吴晓灵李毅中解读十六届三中全会文件
·
三中全会决定触及金融改革难点 专家撰文解读
·
李扬:十六届三中全会后的中国金融改革
·
郭树清:金融改革不能回避内外均衡问题
·
易宪容:十六届三中全会后的金融改革
·
专家解说个税改革:为何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转变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