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民同志在第十一次全国民政会议上强调要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民政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推进新时期民政事业不断发展,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更大贡献。
民政工作涉及面广,是政治性、政策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发展民政事业,需要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民政工作者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其中领导是关键。根据江泽民同志的要求,各级政府特别是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民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切实负起责任。要把民政事业的发展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并有步骤地大力推进;要加大对民政事业的投入,为民政事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切实保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和救灾救济等方面的经费;要及时研究解决民政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落实和完善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的政策,帮助民政部门解决实际困难,切实抓好基层民政工作的组织落实工作,为民政部门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
对于民政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关系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的问题,主要领导要经常听取民政部门的意见并亲自过问,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同时,完善工作机制也是民政部门转变职能的中心环节。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民政部门必须十分明确哪些是民政部门应承担的政府职能,哪些是社会中介组织和自治组织的职能。属于政府的职能,决不可推卸,必须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加大财政投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依法办事。属于社会的职能,政府决不可包揽,必须积极培育社会中介组织和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扩大社会参与。有了完善有效的工作机制,民政工作的效率才会进一步提高,民政事业才能进一步发展。
中国网2003年7月17日